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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認定七百三十三名省級高層次人才

2021-06-14 11:05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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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日前認定733名省級高層次人才。其中,各設區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已認定省級高層次人才503人,入職私營企業的人才佔比約71.63%;省人社廳確認省直(中直駐閩)單位2021年第一批省級高層次人才230人。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我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工作由設區市和省人社廳分別負責。各地申報人向所在設區市申請認定;省直(中直駐閩)單位的申報人,按照“屬地優先”原則,優先向所在設區市申請認定;所在設區市不便受理的,再向省人社廳申請認定。

為進一步完善制度,今年4月2日,省委人才辦印發《關於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對個稅條件做了適當調整。省人社廳及時編制《操作指南》併發布于福建省海納百川人才網,歡迎符合認定條件的人才踴躍申報,人社廳將對已申報的1063人以及正在申報的人員及時開展下一輪認定工作。(記者 潘園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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