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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29家省級醫療機構開設“綠色通道”為符合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孤殘兒童實施醫療救治

2021-06-23 12:40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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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筆者從廣東省民政廳獲悉,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於建立兒童福利機構孤殘兒童省級醫療救治“綠色通道”的通知》(下稱“通知”),確定全省29家省級醫療機構作為兒童福利機構孤殘兒童急危重症省級醫療救治“綠色通道”醫療機構。

該通知明確,“綠色通道”的救治對象為全省各級兒童福利機構內集中養育的、罹患急危重症疾病需要轉送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實施醫療救治的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綠色通道”醫療機構包括:部屬、省屬醫藥院校附屬醫院,省衛生健康委直屬醫院,廣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

通知規範了“聯絡—轉診轉院—陪護—出院”的實施流程。兒童福利機構指定聯絡員,負責“綠色通道”聯絡和銜接;省級定點醫療機構指定醫務科負責同志作為聯絡員,對接協調孤殘兒童急危重症“綠色通道”救治。在轉診轉院時,兒童福利機構協調安排孤殘兒童轉診、轉院,派出護理人員負責途中陪護;到達接收醫療機構後,應立即啟動“綠色通道”,按照“先治療、後結算”的原則,安排孤殘兒童搶救、住院、治療、手術、康復事項,兒童福利機構配合做好相關手續辦理事宜。陪護方面,孤殘兒童收治到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後,兒童福利機構應當派出專人或者聘請護工專門護理,不得將陪護責任轉嫁醫療機構。出院時,孤殘兒童痊癒或者病情穩定、醫生認為不需要繼續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時,應當通知兒童福利機構負責人接回,並銜接好後續治療、康復、復查等有關注意事項。

另外,通知明確了各級民政、衛生健康部門、兒童福利機構和省級醫療機構的任務和責任。

各級民政部門要指導兒童福利機構按照要求做好“綠色通道”的聯絡、轉診轉院、陪護和結算等事項。

各地級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導轄區內醫療機構,為本地或附近地區兒童福利機構孤殘兒童做好治療、轉診、轉院工作。

兒童福利機構要認真負責地做好孤殘兒童送醫治療工作,按照就近送醫診療的原則,與相關醫療機構建立孤殘兒童醫療救治“綠色通道”。

相關醫療機構要切實建立孤殘兒童急危重症醫療救治“綠色通道”,指定聯絡員負責快速安排受理、診療、住院、手術等事項,簡化手續程序,並將情況及時反饋兒童福利機構。(記者 關喜如意 實習生 溫清 通訊員 莫冠婷 房卓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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