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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要求落實救助政策 動員社會力量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2021-07-22 10:49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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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防汛救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民政部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紮實做好防汛救災工作,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基本生活救助與受災人員救助政策的有效銜接,對因災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群眾,要及時給予臨時救助;用好、用足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情況緊急的,可先行救助,事後補充説明情況;受災人員戶籍不在本地的,可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優化簡化社會救助審核確認程序,加快資金髮放進度。保持社會救助服務熱線暢通,及時受理和回應困難群眾求助,確保求助有門、受助及時。要綜合採取多種方式及時掌握因災致貧返貧群眾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早發現、早救助、早幫扶,最大限度防止因災致貧、因災返貧。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要指導各類民政服務機構進一步完善防汛應急預案,一旦發生汛情,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及時轉移安置服務對象,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安全度汛。要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及殘疾人等重點群體的巡查探訪,幫助做好防災避險工作。要進一步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求助接待和站外救助工作,做到應救盡救。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門要發動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配合做好災情核查報送、救災物資和生活物資分配、困難群眾生活補助發放等工作,全力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指導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動員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開展面向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看護照顧、健康諮詢、心理疏導等服務。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措施,配合做好對災後社區人居環境特別是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的消毒保潔,加強對受災群眾的健康監測。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社會應急力量參與災害救助應急聯動機制,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志願服務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有序參與、協同開展相關應急救援、過渡安置、受災群眾心理撫慰和恢復重建工作。引導和支持慈善組織通過建立專項基金、設立慈善項目、發動社會募捐等方式,積極參與對受災困難群眾的救助幫扶。要加強對慈善組織的指導和督促,確保捐贈資金、物資及時足額發放,做好信息公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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