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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深入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

2021-08-12 09:42 來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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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深入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能發〔2021〕14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財政審計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充分發揮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效能紮實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2021年組織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質量年活動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6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加快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1〕4號)精神,發揮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在援企穩崗工作中的關鍵作用,切實增強培訓針對性實效性,深入推進“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計劃”,加強新職業人才培養,支持單位職工參與線上線下職業技能提升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單位和職工範圍

2021年,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組織職工參加技能提升培訓的,可申請以訓興業培訓補貼。職工範圍包括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職工和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人員培訓,按照“誰培訓、誰申請”的原則,由實際用工單位或勞務派遣企業享受補貼。申請補貼時,參培職工須仍在本單位就業。

二、培訓方式

培訓可採取線上、線下或兩者結合的方式開展,學習時長合併計入培訓課時。須使用北京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註冊登錄,可自主選擇點播培訓、自有課錄播培訓或線下培訓。

(一)點播培訓

單位按照管理平臺提示要求填寫單位和職工相關信息,結合單位需求填報培訓方案,在管理平臺接入的點播培訓課程中心選課開展培訓並進行線上考核。

(二)自有課錄播培訓

具備自有培訓課程的單位,可開展自有課錄播培訓。單位在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報信息和培訓方案後,選擇管理平臺接入的自有課培訓平臺上傳培訓課程和考題,通過經營地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後,組織職工開展培訓並進行線上考核。

(三)線下培訓

具備培訓條件的單位可自行開展線下培訓,也可委託本市各類院校、具備相應辦學許可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開展。單位在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報信息和培訓方案,通過經營地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後,組織職工開展培訓並進行考核。培訓過程中,每完成1課時培訓須在管理平臺上傳10秒鐘線下培訓現場視頻。同時,單位應自行錄製培訓全程視頻備查。

三、培訓內容

單位根據崗位技能需求和生産經營特點自主確定培訓內容,可在管理平臺選擇不收費課程或付費點播課程,或按照《“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課程設計與開發規範(試行)》(附件1)要求,圍繞崗位技能提升、技能競賽培訓、健康防疫、通用職業素質、職業指導、工傷預防、安全生産等方面,編制線上或線下自有課程和考題。

四、補貼標準

每名參培職工培訓時長累計不低於40課時(每課時為45分鐘),且考核合格的,學習時長計入有效課時,單位可申請以訓興業培訓補貼。考核成績達60分為合格(滿分100分),頒發培訓合格電子證書,可多次考核,取最高分為最終考核成績。

參加點播培訓,學習不收費課程和付費課程分別按照每人每課時10元和25元的標準給予單位補貼;參加自有課錄播或線下培訓,按照每人每課時25元的標準給予單位補貼。學習40至60課時(不含60)按照40課時計算,60至80課時(不含80)按照60課時計算,80課時(含)以上按照80課時計算。

五、資金來源與用途

單位只可享受一次以訓興業培訓補貼,資金從本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列支。單位還可按要求享受本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其他政策。每人每年可享受各項培訓政策累計不超過3次,同一次培訓不可重復享受。單位可將培訓補貼用於職工教育經費各項支出、繳納本單位社會保險費或對參培職工進行獎勵。

六、申請補貼程序

(一)申請

管理平臺對參培職工開展滿意度調查,差評率低於30%的單位可進行補貼申請。單位在管理平臺履行告知承諾手續後申請培訓補貼。培訓勞務派遣人員還須上傳勞務派遣協議和實際用工單位正式確認意見。補貼申請時間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審核

單位經營地所在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審核培訓補貼。對於開展線下培訓的,可採取電話回訪、實地核查核實等方式進行抽查,也可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的,終止補貼申請流程,並予以通報。

(三)撥付

經審核和公示無異議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匯總各單位培訓補貼申領情況,于每月15日前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送用款申請,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程序將資金撥付至各單位。

七、保障措施

(一)徵集培訓平臺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據《“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平臺及課程資源方徵集指引(試行)》(附件2),在全國範圍內徵集線上點播培訓平臺、自有課錄播平臺和課程資源方。採用常態化徵集方式,符合條件的可按照公開的統一技術規範先行接入管理平臺,經材料評審和路演環節後,上傳課程並向社會公佈。

(二)集成課程資源

點播培訓平臺和課程資源方應根據《“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課程設計與開發規範(試行)》要求安排課程,並按照不低於50%的比例提供不收費課程,同時搭配考核題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專家,對點播課程進行線上審核工作。點播培訓平臺、自有課錄播平臺和課程資源方按照《“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收退費指引(試行)》(附件3)開展收退費工作。

(三)加大監管懲戒力度

管理平臺記錄線上線下培訓全過程,重點監管單位職工是否存在利用軟體(插件)、委託第三方通過刷課完成學習任務等舞弊行為。存在舞弊行為的職工,管理平臺將其課時清零。二次出現舞弊職工的單位,不得享受以訓興業培訓補貼,並納入失信記錄。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深入開展“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是穩定就業、促進更高質量就業的重要措施,各區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和緊迫性,明確職責分工,抓好工作落實。

(二)優化經辦服務。各區要遵循“一網通核”原則,強化信息共享,提高經辦服務質量和效率。推行“信息多跑路,群眾不跑路”的服務模式,落實培訓補貼申報程序,引導符合條件的單位進行網上申報。

(三)嚴格監督管理。單位要落實培訓課時要求,建立和完善培訓檔案,確保培訓信息可查詢、過程有管理、質量可追溯。各區要履行審核撥付和監管的主體責任,加大抽查核查力度,注重風險排查,嚴防冒領、騙取現象。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區要加大對以訓興業培訓補貼政策的宣傳力度,推動信息公開,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提高政策知曉度,大力宣傳解讀政策,使單位了解辦理程序。

九、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參加徵集的點播培訓平臺、自有課錄播平臺和課程資源方可按要求在管理平臺提交申請。2021年6月28日起,單位可組織職工在管理平臺開展培訓。

附件:

1.“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課程設計與開發規範(試行)

2.“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平臺及課程資源方徵集指引(試行)

3.“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收退費指引(試行)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21年6月8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