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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中國財政政策執行情況報告

2021-08-27 09:31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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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開局之年。上半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鞏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精準實施宏觀政策,我國經濟持續穩定恢復、穩中向好,科技自立自強積極推進,改革開放力度加大,民生得到有效保障,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社會大局保持穩定。上半年國內生産總值同比增長12.7%,兩年平均增長5.3%,主要宏觀指標處於合理區間。

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財政部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認真貫徹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質增效、更可持續”要求,保持宏觀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不急轉彎,保持對經濟恢復的必要支持力度,兼顧穩增長和防風險需要,合理安排赤字、債務、支出規模,以更大力度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強化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促進財政可持續發展,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

(一)保持適度支出強度,增強財政可持續性。今年赤字率按3.2%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調,赤字規模為3.57萬億元,比2020年減少1900億元,統籌宏觀調控需要和防範財政風險,健全跨週期調節機制,有效保障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重點任務,併為今後應對新的風險挑戰留出政策空間。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安排超過25萬億元,增長1.8%,增強國家重大戰略任務財力保障,促進經濟運行保持在合理區間。新增專項債券安排3.65萬億元,比上年減少1000億元,積極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不再發行抗疫特別國債,地方公共衛生等基礎設施建設、保基本民生等支出通過正常渠道給予保障。

(二)持續推進減稅降費,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繼續實施制度性減稅政策,延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優惠等部分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限,實施新的結構性減稅舉措。突出強化小微企業稅費優惠,在繼續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等政策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稅收減免力度,大力支持製造業和科技創新,增強企業活力和發展後勁。預計全年為市場主體新增減負超7000億元。

(三)建立常態化直達機制,提高財政資金效率。完善直達資金管理制度,擴大直達資金範圍,將27項轉移支付整體納入直達範圍,資金總量達到2.8萬億元,比上年增加1.1萬億元。健全直達資金監控體系,盯緊盯牢直達資金的分配、撥付和使用,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績效。截至6月底,直達資金已下達92.5%,具備條件的資金全部下達。同時,加快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推動將績效管理實質性嵌入預算管理流程,加強績效結果應用,把有限的財政資金用好用到位。

(四)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兜牢兜實“三保”底線。在實際新增財力有限的情況下,今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安排83370億元,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75018億元,增長7.8%,增幅明顯高於去年。加大財力下沉力度,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向中西部和困難地區傾斜,支持地方尤其是困難地區正常運轉,以及公共服務提供和民生事業發展,增強地方“三保”保障能力。

(五)大力支持科技創新,加快發展現代産業體系。著力提升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支持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加強基礎研究投入,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推動加快發展現代産業體系,促進提升産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支持外資外貿發展。

(六)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結合財政狀況和實際需要合理確定民生政策,推進民生支出清單管理。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提高民生支出資金管理的科學性。完善再分配機制,強化對低收入群體的兜底保障。千方百計增加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並向財政困難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傾斜,增強保基本民生的能力。

(七)堅持政府過緊日子,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把嚴把緊預算支出關口,嚴格審核新增財政支出,大力削減或取消低效無效支出,深入挖掘節支潛力。中央政府帶頭過緊日子,進一步大幅壓減非急需非剛性支出,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把更多寶貴財政資源騰出來,用於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場主體發展。

下一步,財政部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精準實施宏觀政策,提升積極財政政策效能,加快下半年預算支出和地方政府債券發行進度,聚焦支持實體經濟和促進就業,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動力活力,同時健全跨週期調節機制,保持宏觀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可持續性,統籌做好今明兩年財政政策銜接,應對好可能發生的週期性風險,鞏固經濟穩中向好態勢,努力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

一、財政預算執行總體良好,統籌保障能力不斷增強

上半年,國民經濟穩中加固、穩中向好,在此基礎上,財政收入呈現恢復性增長,民生等重點領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

(一)財政收入恢復性增長,收入質量進一步提升。

上半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17116億元,同比增長21.8%,比2019年同期增長8.6%,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4624億元,同比增長23.2%,與2019年同期相比增長5.9%;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62492億元,同比增長20.6%,與2019年同期相比增長11.1%。全國各地財政收入普遍回升,東部、中部、西部、東北地區財政收入與2019年同期相比分別增長12.5%、9.1%、10.2%、4.1%。

經濟恢復拉動稅收收入較快增長,主體稅種和多數行業稅收基本恢復或明顯超過疫情前水平。全國稅收收入100461億元,同比增長22.5%,與2019年同期相比增長8.7%。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企業所得稅、進口環節稅收分別增長22.5%、12.8%、17.7%、27.6%,與2019年同期相比,分別增長5%(扣除增值稅稅率降低等不可比因素後)、2.6%、9.2%、7.1%。紮實執行各項降費政策,加大各類涉企違規收費整治力度,降費政策得到有效落實。

(二)保持適度支出強度,重點領域支出保障有力。

上半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21676億元,同比增長4.5%,保持了較強的支出力度。其中,中央部門落實帶頭過緊日子的要求,大幅壓減非急需非剛性支出,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支出同比下降6.9%,扣除部分支出撥付時間比去年有所延後因素影響後下降2.4%;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同比增長6.4%。

財政支出壓一般、保重點,全國財政“三保”等重點支出增長較快,基本民生支出得到較好保障。教育、住房保障、社會保障和就業、衛生健康支出分別增長10.1%、15.1%、8.2%、3.8%。截至7月15日,中央預算內投資預算下達4705億元,為預算的77.1%,相關部門加強溝通銜接,推動項目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三)全面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財政資源更好用在刀刃上。

繼續將過緊日子作為預算編制的基本方針,堅持以收定支、量入為出,把嚴把緊預算支出關口。大幅壓減非急需非剛性支出,大力精簡會議、培訓、論壇、慶典等公務活動,從嚴從緊核定“三公”經費預算,騰出更多寶貴的財政資源用於改善基本民生等重點領域。硬化預算執行約束,嚴格執行全國人大批准的預算,嚴禁無預算、超預算撥款。加強對地方的督促指導,督促地方厲行勤儉節約,從嚴編制預算,嚴格執行各項經費開支標準,可開可不開的會堅決不開,可辦可不辦的培訓堅決不辦,對可暫緩實施的項目及時調整用途,對可統籌整合的資金加強捆綁使用,切實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率。

二、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切實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

加強宏觀形勢預研預判,圍繞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系統謀劃財稅政策措施,堅持底線思維,做好跨週期和前瞻性調控,鞏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有力促進經濟社會穩定恢復和民生持續改善。

(一)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就業市場發展更加健康穩定。

一是就業資金保障更加紮實。2021年中央財政安排就業補助資金預算567.6億元,比去年增加20.3億元,支持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落實。將職業技能培訓作為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的關鍵舉措,指導各地加快使用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

二是援企穩崗政策持續發力。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上半年共向37.5萬戶企業發放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95.2億元,惠及職工942.9萬人。繼續實施以工代訓擴圍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

三是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穩步推進。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完善職業技能培訓相關政策措施,調整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適當擴大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補貼覆蓋範圍,合理放寬補貼申請條件。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對開展學徒培訓的企業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參加職業培訓的脫貧人口、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等,在培訓期間按規定同時給予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

四是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繼續完善。紮實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統籌實施稅收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措施,支持重點群體自主就業創業,促進失業人員返崗就業。

在上述政策支持下,上半年我國就業形勢實現總體穩定,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平均為5.2%,比上年同期下降0.6個百分點,全國城鎮新增就業698萬人,完成全年目標的63.5%。

(二)突出民生兜底,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穩步提升。

一是養老保險待遇進一步改善。按照4.5%的幅度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半年,中央財政下達2021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助經費、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經費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改革補助經費共計7800多億元。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提高到4.5%,中央調劑基金總規模達到9300多億元,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省份受益2152億元。鞏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扶貧長效機制,指導各地完善落實困難群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保費代繳政策。

二是醫療保障水平穩步提高。持續提升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80元。上半年,中央財政共下達2021年城鄉居民醫保補助資金3676.89億元。更好發揮醫療救助托底保障作用,下達醫療救助補助資金306.9億元。支持各地醫保信息化、基金監管和支付方式改革,推動加強醫保服務能力建設。完善基本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推動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

三是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保障有力落實。繼續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支持居民疫苗免費接種,各級財政對醫保基金負擔的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按實際發生的30%給予補助。對於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上一年度滾存結余可支付月數小于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在報經省級財政、醫保部門批准後提高財政補助比例,確保不影響參保人員政策待遇支付。中央財政對東、中、西部地區分別按30%、40%、50%的比例實行分檔補助,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本輪疫苗接種期間每半年結算一次。

四是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明顯加強。上半年,中央財政下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653.94億元,支持地方為全體城鄉居民提供健康檔案管理、健康素養促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較上年提高5元,達到每人每年79元。

五是優撫對象待遇全面落實。繼續按10%左右幅度提高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上半年,中央財政下達2021年優撫對象補助經費514億元,保障優撫對象近824萬人,確保優撫對象等人員生活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生活狀況逐年改善。全年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經費23.8億元全部下達,切實保障優撫對象醫療待遇落實,支持地方解決優撫對象在現有醫保報銷之外的特殊困難。

六是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較好保障。保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過渡期內社會救助兜底政策總體穩定,指導各地及時將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産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按規定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上半年,中央財政下達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1476.21億元,支持各地統籌做好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上半年,全國城市低保對象共773萬人、農村低保對象3538萬人,全國城市、農村低保平均標準分別達到694元/人月、513元/人月。

七是農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持續優化。將保障對象由“十三五”時期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調整為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上半年,中央財政下達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99.46億元,支持符合條件的對象實施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

八是促進教育高質量發展。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擴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2021年安排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1770億元,支持地方鞏固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約1.56億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並獲得免費教科書,約2500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生活補助,營養改善計劃惠及約3200萬農村學生。持續改善農村基本辦學條件,有序擴大城鎮學位供給。深化職業院校産教融合、校企合作。分類推進“雙一流”建設,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發展。健全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現所有學段、公辦民辦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覆蓋。

九是支持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持續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化建設,提高文化惠民工程的覆蓋面和實效性。完善相關資金基金管理機制,引導推出更多精品力作,支持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支持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建設,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加強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促進文化産業健康快速發展。支持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籌辦和國家隊備戰,加快體育強國建設。

(三)持續為市場主體紓困,經濟基本盤進一步鞏固。

一是將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延期至2023年,引導地方將小微企業年化擔保費率降低至1.5%及更低水平,推動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助力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2021年30億元獎補資金已于6月份下達完畢。

二是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加力提速。2021年5月,中央財政撥付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資金63.36億元,資金規模同比增長65.9%,下達時間比上年提前4個月,補貼資金納入中央財政直達資金範疇,精準快速助力創業就業。

三是政府性融資擔保持續擴面降費。完善貸款風險分擔機制,推動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擴大再擔保業務規模,加快股權投資進度。上半年,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新增再擔保合作業務3215.3億元、24.93萬戶,同比分別增長36.6%、90.3%,累計再擔保合作業務規模突破1萬億元。合作機構平均擔保費率降至0.85%,較上年同期下降0.16個百分點。積極推進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合作,已在11家全國性銀行、23個省(區、市)實現業務落地,累計業務規模98.52億元。

四是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修訂印發《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細化完善預留份額、價格評審優惠等措施,擴大中小企業獲得政府採購合同份額,政府採購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持續加大。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糧食能源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糧食供給保障能力進一步提高。完善糧食補貼政策。實施玉米和大豆生産者補貼等政策,支持小麥和稻穀最低收購價政策。下達1204.85億元補貼資金,繼續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安排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200億元,調動種糧農民積極性。中央財政撥付地方糧食風險基金179.8億元,支持地方做好糧食儲備等工作,維護糧食市場穩定。推動農業保險擴面提標。擴大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實施範圍,逐步為13個糧食主産省份500個産糧大縣的全體農戶提供覆蓋農業生産完全成本或種植收入的保險保障。支持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支持建設1億畝高標準農田,將黑土地保護性耕作實施面積由2020年的4000萬畝擴大到7000萬畝,鼓勵建成工程設施完備、灌水技術先進、生態系統良好、管理水平高效的現代化灌區。實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支持各地做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控、紅火蟻防控、防汛抗旱救災和安全度汛等工作。2021年,全國夏糧播種面積26438千公頃,比2020年增加265.5千公頃,增長1%,扭轉了連續5年下滑勢頭;全國夏糧總産量14582萬噸,比2020年增加296.7萬噸,增長2.1%。

二是能源保障能力持續提升。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支持政策。堅持平緩補貼退坡力度,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並保持技術指標體系和技術要求門檻總體穩定。優化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政策,下達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890億元,支持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加快補貼清單公佈確權,紓解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融資難題。2021年起,新增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佈式光伏項目和陸上風電項目實現平價上網,將進入大規模推廣應用的新階段。強化違法監管,明確對排放不達標的生物質發電項目相應暫停、核減補貼資金,倒逼企業加強排放治理、實現排放達標,確保補貼資金安全有效。支持非常規天然氣開採。下達2021年清潔能源發展專項資金預算60.1億元,按照“多增多補、冬增多補”的原則,採取增量考核的梯級獎勵方式,鼓勵地方和企業多産氣。上半年,綠色低碳能源持續發展壯大,風電、太陽能發電裝機規模分別同比增長34.7%、23.7%。新能源汽車銷量達120.6萬輛,同比增長139%。天然氣産量增長10.9%,其中頁巖氣産量增長25%。

(五)優化升級産業鏈供應鏈,經濟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持續提高。

一是支持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繼續把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作為科技投入的重點,全力保障重大科技項目組織實施,集中解決一批“卡脖子”問題。支持實施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進入創新領域,推動科技成果加快轉化運用。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國家科研任務,鼓勵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大幅增加基礎研究投入,重點用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以及穩定支持基礎研究領域科研院所、科技創新基地、科研人才等。上半年,我國經濟發展新動能快速成長,全國高技術産業銷售收入同比增長33.6%,兩年平均增長20.4%,高於全國總體水平5.3個百分點。

二是加快推進産業鏈優化升級。聚焦製造業重點産業鏈條,圍繞堵點、斷點問題,支持産業鏈協同創新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升産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優化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試點政策,提高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指導目錄的針對性,簡化資金申報程序,鼓勵地方出臺首臺(套)應用的激勵措施,支持創新産品推廣應用。發揮好製造業領域政府投資基金作用,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集成電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領域投入,保障産業鏈供應鏈安全。

三是扶持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安排專項獎補資金,分批重點支持1000余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培育一批專注于細分市場、聚焦主業、創新能力強、成長性能好的中小企業。強化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建設。加大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力度,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啟動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對接中小企業技術需求,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六)增加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基層“三保”底線兜牢兜實。

一是中央進一步加大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在實際新增財力有限的情況下,通過壓減本級、調整結構,增加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2021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83370億元,比2020年略有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7.8%,其中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增長6.1%,其他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9.2%,增幅明顯高於去年。加大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安排均衡性轉移支付19087億元,同比增長11%;安排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3379億元,同比增長13.4%,積極支持各地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二是地方“三保”保障能力增強。加大均衡性轉移支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等轉移支付力度,財力進一步向財政困難地區傾斜,有力支持地方增加可用財力,提高“三保”保障能力。截至目前,已下達均衡性轉移支付18527億元,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已全部下達。從上半年監測情況來看,各縣區實際可用財力均可以保障國家標準“三保”需求,保障情況好于上年同期。

三是強化對地方“三保”工作的督促指導。從今年1月起,對地方財政運行情況開展按月監測工作,重點加強地方“三保”監測,對監測中發現的問題和風險,第一時間督促指導地方核查化解。同時,不斷完善監測系統,確保準確、及時採集和分析各項監測數據,致力防範和化解“三保”風險。

三、優化和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市場主體活力有效激發

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要求,優化和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綜合考慮財政可持續和實施助企紓困政策需要,落實落細相關政策,堅決把該減的稅減到位,該降的費降到位,切實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優化企業發展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2021年預計全年新增減稅降費超7000億元。

(一)制度性減稅降費政策繼續執行。

繼續執行降低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留抵退稅、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等制度性減稅政策,落實降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等制度性降費政策,持續釋放政策疊加效應。

(二)分類調整階段性減稅降費政策。

對2020年出臺應對疫情的階段性減稅降費政策,分類調整、有序退出。延長疫情期間出臺的小規模納稅人減徵增值稅等政策執行期限,保持對經濟恢復的必要支持力度。對涉及疫情防控保供等臨時性、應急性政策,到期後停止執行。綜合考慮企業訴求、參保人社保待遇保障和基金支撐能力等因素,2021年恢復正常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同時將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期限延長至2022年4月30日。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原則上恢復正常,確有困難的省份可兩年過渡。

(三)小微企業稅費優惠突出強化。

在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降費政策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稅收減免力度,從今年1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所得稅;從4月1日起,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徵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

(四)製造業和科技創新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

延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75%政策,將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允許企業按半年享受加計扣除政策,進一步用稅收優惠政策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從今年4月1日起,將運輸設備、電氣機械和器材、儀器儀錶、醫藥、化學纖維等製造業企業納入先進製造業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範圍,實行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五)堅決防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

繼續清理規範收費基金,取消港口建設費,降低航空公司民航發展基金徵收標準。全面排查各地區2020年以來各類口岸與疫情防控相關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加大各類涉企違規收費整治力度,嚴肅查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亂攤派等問題,嚴控非稅收入不合理增長,防止弱化減稅降費政策紅利。

上半年,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減稅降費措施有力落實,較好助力企業紓困發展。市場主體活力有效增強,新辦涉稅市場主體累計達624.3萬戶,較2020年增長27.3%,較2019年增長22.8%。企業效益普遍好轉,利潤明顯上升,全國企業銷售收入同比增長34.4%,比2019年兩年平均增長15.1%,其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總額同比增長66.9%。市場主體對未來經濟增長的信心持續改善,6月份製造業採購經理人指數(PMI)為50.9%,已經連續16個月位於景氣區間。

四、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常態化,財政資金惠企利民更加精準高效

認真總結2020年直達機制行之有效的經驗,常態化實施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擴大直達資金範圍,優化分配流程,嚴格資金監管。上半年,常態化直達機制有序推進,執行情況良好,資金快速直達基層和單位,重點領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推動惠企利民政策精準落實。

(一)直達資金規模超2.8萬億元,執行情況總體良好。

一是擴大資金範圍。資金範圍由新增資金調整為以存量資金為主,將27項轉移支付整體納入直達範圍,資金總量達到2.8萬億元,比上年增加1.1萬億元,基本實現中央財政民生補助資金全覆蓋。

二是完善制度體系。印發《財政部關於做好2021年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有關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構建起覆蓋資金分配、撥付、使用和監管全過程的制度體系。繼續實施備案審核、受益對象實名制等措施,有效對接資金供給和需求,“精準滴灌”,資金管理的科學性、規範性進一步提高。

三是優化分配流程。考慮地方實際情況,資金分配由全部安排給市縣調整為兼顧省級統籌需要,適度增強省級資金統籌能力。地方可根據現行財政體制、項目實施主體、資金受益對象等,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合理確定預算分配方案,將增量資金更多向市縣基層傾斜。通過提前下達、指標預通知等方式,將地方操作時間由去年的一週增加到預算法規定的30天以內,為地方制定細化方案、準備項目和履行報批程序留出時間。

截至6月底,中央財政直達資金已下達2.59萬億元,下達比例達到92.5%,具備條件的資金已全部下達,未下達的主要是據實結算資金,下達時間比去年更早。地方財政已將2.506萬億元分配到資金使用單位,佔中央下達資金的96.8%。各地區形成支出1.635萬億元,支出進度達到63.1%。從支出級次看,省級支出0.614萬億元,佔比37.5%;市縣基層支出1.021萬億元,佔比62.5%,體現了常態化直達機制“據實分配使用資金、增量向基層傾斜”的制度安排。

(二)嚴格資金監管,財政資金使用更加規範高效。

一是升級改造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由數據追蹤擴展到全程管理,全面覆蓋指標流、現金流和信息流,實現資金從源頭到末端的全鏈條跟蹤監控,資金下達使用和監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確保資金來源清晰、流向明確、賬目可查、賬實相符,進一步提高直達資金分配、使用的規範性和有效性。

二是強化協同監督。根據直達資金擴圍情況,增加部際專項工作機製成員單位,健全多部門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加強數據信息共享,向審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全面開放監控系統數據,加強各部門在資金監督方面的協同配合,及時發現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資金用在刀刃上、緊要處。壓緊壓實地方各級政府責任,強化資金使用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資金擠佔挪用、沉澱閒置。

三是加大違規查處力度。發揮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就地監管優勢,對重大疑點問題展開現場核查。建立健全重大問題通報約談制度,嚴肅追究違法違規人員責任。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絕不姑息。

(三)直達資金效果顯著,地方政府和市場主體受益明顯。

各地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和中央財政直達資金管理政策要求,著力優化支出結構,突出直達資金使用重點,推動資金流向群眾希望、企業期盼的方向和領域,有效衝抵部分階段性政策“退坡”影響,為地方落實“六保”任務特別是保居民就業、保市場主體、保基本民生以及基層保工資保運轉方面提供了及時有力的財力保障,也為完成今年主要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打下了良好基礎。據不完全統計,上半年直達資金總支出的7成以上用於地方養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在支持保市場主體方面,相關惠企資金累計支出超過2700億元,惠及各類市場主體近58萬家。

五、完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政府債務管理不斷加強

堅持完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開好“前門”、嚴堵“後門”,抓實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切實發揮政府規範舉債對宏觀經濟平穩運行的促進作用。

(一)國債發行任務順利完成。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2021年不再發行抗疫特別國債。財政部統籌謀劃政府債券發行工作,合理控制國債(指內債,下同)發行規模和節奏,順利完成2021年上半年國債發行任務,市場運行總體平穩。上半年實際發行國債28169億元,同比增長10.8%,其中記賬式國債和儲蓄國債分別發行26882億元和1287億元,為滿足中央財政籌資需要提供堅實保障。

(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規模適度減少。

鋻於2020年已發行的專項債券規模較大,政策效應在2021年仍會持續釋放,今年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3.65萬億元,較上年減少1000億元。綜合考慮跨週期政策設計和調節需要,結合項目準備情況,科學安排新增專項債券額度下達和發行節奏,保持對重點項目支持力度。上半年,累計發行專項債券10143億元。經初步匯總,其中新增專項債券約一半投向交通基礎設施、市政和産業園區領域重大項目;約3成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衛生健康、教育、養老、文化旅遊等社會事業領域重大項目;約2成投向農林水利、能源、城鄉冷鏈物流等領域重大項目,較好保障了地方合理融資需求,加快補齊醫療衛生等民生領域短板,更好服務國家戰略。

(三)政府舉債融資機制不斷完善。

一是不斷完善國債發行機制。科學協同國債發行與中央財政預算收支和庫款管理,合理把握國債發行節奏。優化記賬式國債招標發行規則,完善記賬式國債續發行機制。積極穩妥開展手機銀行銷售儲蓄國債(電子式)試點,拓寬儲蓄國債銷售渠道。

二是合理確定新增債務限額。提請全國人大批准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4.47萬億元,較上年減少2600億元,保持積極的財政政策支持力度和宏觀杠桿率基本穩定的同時,為今後應對新的風險挑戰留出政策空間。

三是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項目和資金管理機制。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做好項目儲備和前期準備等工作。運用信息化手段對專項債券項目實行穿透式監管,加強對項目全週期、常態化風險監控。印發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對專項債券資金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實施情況進行“雙監控”,對嚴重偏離績效目標的項目暫緩或停止撥款,對因準備不足短期內難以建設實施的項目,允許省級政府及時按程序調整用途,確保法定債券不出任何風險。規範地方政府債券信息公開平臺管理,進一步推進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

四是進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繼續主動代理地方進行債券發行操作,保障疫情期間地方發債籌資高效順暢。印發地方政府債券信用評級管理暫行辦法,對地方政府債券信用評級機構提出監管要求,促進地方政府債券信用評級健康發展。全面推開地方政府債券櫃臺發行,鼓勵各地合理增加發行頻次及規模,指導河北、四川等7個省份通過商業銀行櫃臺發行地方政府債券43.6億元。

五是抓實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全面加強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和預算評審,涉及財政支出的全部依法納入預算管理。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向企事業單位撥款機制,嚴禁地方政府以企業債形式增加隱性債務。建立市場化、法治化的債務違約處置機制,穩妥化解隱性債務存量,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對審計、財會以及各類行業監督發現的隱性債務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堅決剎住違法違規舉債行為。穩妥推進專項債券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工作。

六、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邁出新步伐

脫貧攻堅取得勝利後,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這是“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財政部門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時調整優化工作機制和舉措,有效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各項工作,支持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著力讓億萬農民群眾共同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

一是保留並調整優化原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將原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調整優化為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明確在過渡期內,銜接資金傾斜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2021年安排銜接資金1561億元,比2020年增加100億元,下達資金總量的70%投向西部省份,在西部地區脫貧縣中集中支持一批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

二是相關轉移支付繼續傾斜支持。對於脫貧攻堅期內傾斜支持832個貧困縣的相關轉移支付,在過渡期繼續實施;對於在脫貧攻堅期內對“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傾斜支持的相關轉移支付,在過渡期逐步調整優化為傾斜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

三是延續實施脫貧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於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的通知》,延續優化脫貧攻堅期的主要制度安排,保持整合資金範圍總體不變,並在突出整合資金安排使用重點、加大對脫貧縣傾斜支持、加強項目資金監管等方面作了調整完善,有效支持脫貧縣因地制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

(二)鄉村振興戰略穩步推進。

一是農業發展質量效益有效提升。支持畜禽種質資源保護和種業産業園創建,探索推動“育繁推一體化”大型種業企業發展。統籌支持創建50個國家現代農業産業園、50個優勢特色産業集群和298個農業産業強鎮,促進鄉村産業振興。全面推進農産品産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工作。完善全國農業信貸擔保政策體系,更好解決農業新型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二是支持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穩步推進。研究實施“十四五”新一輪漁業補貼政策,加快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安排168.05億元,繼續實施第三輪草原生態補獎政策。啟動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工作,深入推進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試點。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落實農村廁所革命整村推進財政獎補政策。加大農村供水工程維修養護補助力度,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

三是農村綜合改革持續深入。支持“五紅四有”紅色美麗村莊建設,打造涵養初心使命的黨史學習教育實物教科書。繼續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完善農村公益事業財政獎補政策,持續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探索鄉村全面振興的示範樣板。

四是政府採購脫貧地區農副産品政策不斷優化。持續推進政府採購脫貧地區農副産品工作,發揮預算單位農副産品採購持續穩定的優勢,培育一批能帶動長期穩定增收的鄉村特色産業和優勢品牌,促進鄉村産業振興,推動脫貧地區實現更寬領域、更高層次的發展。

七、加大生態環保領域投入力度,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顯著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創新機制、加大投入、突出重點,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2021年中央財政安排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態文明建設資金4374億元。

(一)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保障有力。

一是持續推動藍天保衛戰。下達大氣污染防治資金275億元,支持開展減污降碳。進一步擴大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支持範圍,通過競爭性評審新增支持蘭州、佳木斯等20個城市,繼續推動能源消費綠色轉型。持續深入開展重點區域燃煤鍋爐及工業爐窯治理,支持“PM2.5+臭氧”污染協同控制。1-6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是不斷強化碧水保衛戰。下達水污染防治資金217億元,推動開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保護修復、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資金分配向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傾斜。下達農村環境整治資金36億元,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為重點,支持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加快補齊影響農村人居環境的突出短板。1-6月,全國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同比上升1.1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同比下降0.7個百分點。

三是積極支持打好凈土保衛戰。下達土壤污染防治資金44億元,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預防、風險管控,突出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污染物防治,推動農業用地安全利用,保障糧食安全。修訂《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積極引導建立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推動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

(二)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持續推進。

一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紮實推進。2021年中央財政安排99億元,繼續開展內蒙古烏梁素海、湖北長江三峽等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啟動實施福建九龍江流域、甘肅甘南黃河上游水源涵養區等“十四五”時期第一批10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切實提高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二是海洋生態保護修復深入實施。2021年安排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40億元,支持地方整體推進“藍色海灣”整治行動、紅樹林保護修復、海岸帶保護修復工程和入海污染物治理等,提升城市海灣和海島生態功能,改善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提升海洋生態碳匯能力。

三是林業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持續推動。2021年安排林業草原轉移支付資金1039億元,落實天然林保護全覆蓋政策,支持退耕還林還草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強化濕地保護修復,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支持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完善生態護林員政策,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強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

四是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環境修復治理有序推進。2021年安排資金20億元,支持黃河流域、青藏高原等國家戰略涵蓋的重點區域開展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環境修復治理,實施受損山體和地表植被恢復、廢棄土地復墾利用,改善區域生態狀況和人居環境,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服務功能。

(三)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應對能力穩步提升。

一是航空消防力量建設積極推進。支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制定印發《中央補助地方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機經費管理暫行規定》,強化地方政府責任,規範租機程序。配合有關部門積極研究“十四五”期間森林消防航空力量建設方案。

二是自然災害救災工作有效落實。迅速啟動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快速核撥機制,支持做好搶險救災和受災群眾安置工作。今年以來,共撥付河南抗洪救災資金49.34億元,雲南、青海兩省抗震救災資金各1000萬元。

三是中央應急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中央應急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明確儲備物資採購、保管、調用、補充、核銷等管理制度和財政資金管理規定。督促做好2020年增儲物資入庫工作,保障救災工作需要。

四是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有序開展。安排14.8億元積極支持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主要用於中央本級相關支出和中央部門承擔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普查工作支出,並通過轉移支付給予地方適當補助。

五是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能力穩步提高。安排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資金50億元,支持地方加強特大型地質災害綜合治理以及重點區域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等綜合防治體系和防治能力建設。

八、協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和財政管理監督,財政治理水平穩步提高

充分發揮改革突破和先導作用,在已確立的現代財政制度框架基礎上,持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強化財政管理監督,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財政治理水平穩步提高。

(一)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現代財政制度加快建立。

一是預算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報請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加強財政資源統籌、規範預算收支管理、加強預算控制約束和風險防範等。深入推進預算公開,預算透明度進一步提高。完善績效管理制度體系,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加快構建,推進績效管理和預算管理深度融合,財政資源配置使用效率進一步提高。

二是稅收制度改革持續深化。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推動印花稅法順利出臺。積極推進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等稅種立法工作。推進健全地方稅體系,結合消費稅立法,研究推進後移消費稅徵收環節改革。

三是財政體制日臻完善。落實好已出臺的教育、科技、生態環境等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進一步明確中央與地方職責範圍。研究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同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常態化實施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擴大直達資金範圍。

四是國資國企等領域改革穩步推進。深化國資國企改革,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相關工作。健全國有資産管理制度體系,推動完善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報告工作機制。開展國有金融資本産權登記專項行動。研究健全國有金融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和激勵約束機制,推動國有重點金融企業改革。

(二)優化財政管理,依法全面履行財政職能水平顯著提升。

一是財政法律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印發《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 加快推進財政法治建設的若干措施》,充分發揮財政法治建設在財稅體制改革中的服務和保障作用。修訂完成《財政部立法工作規則》、《財政部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財政立法工作和政策制定程序更加科學規範。推動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條例出臺並正式施行。有序推進政府採購法(修訂)、會計法(修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條例(制定)、國有資産評估管理辦法(修訂)等立法工作。穩步推進預算評審、政府採購、社會救助、財務管理等領域財政規章制定修訂工作。及時開展預算法立法後評估。加強財政重點領域立法研究和攻關,更好發揮財政法律建設對財政改革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二是財政領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持續精簡審批事項,截至目前,部本級行政審批事項已精簡88%,部本級僅保留3項行政審批事項,持續提升財政行政效能。按照“權責法定、權責對等”原則,穩步推進財政部權責清單編制工作,逐項梳理法定依據、履責方式與追責情形,為實現依法全面履行財政職能奠定基礎。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程序,探索開展線上行政處罰聽證,持續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在我部的貫徹落實。

(三)強化財會監督,推動市場經濟秩序持續向好。

一是監督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研究起草《關於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深入推進會計法、註冊會計師法修訂工作進程,壓緊壓實各監管部門主體責任,推動財會監督“一盤棋”發展。堅決服從服務於黨內監督,注重財會監督與人大監督、審計監督等其他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形成監督合力。

二是監督力度不斷加大。強化政策跟蹤問效,圍繞財稅政策落實、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提高資金績效、預決算公開情況、涉企違規收費等重點領域,靈活運用監督檢查、專項治理和績效評價等多種手段,保障中央重大財稅政策和現代財稅體制改革措施有效落實,堅決防止財政資金成為“唐僧肉”。全面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堅決查處動用財政資金違規興建樓堂館所不正之風,嚴肅查處各類鋪張浪費行為,絕不讓財經紀律當“稻草人”。

三是會計審計監管進一步加強。堅持“零容忍”打擊財務造假行為,嚴格從事證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提升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推動維護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

九、財政政策展望

財政部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積極的財政政策提質增效、更可持續,保持財政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可持續性,統籌做好今明兩年財政政策銜接,切實提升政策效能和資金效益,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努力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

(一)提質增效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更好發揮穩定經濟的關鍵作用。

進一步實施好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加強監控分析研判,確保常態化直達機制平穩運行、精準高效,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強化重點領域支出保障,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適度提速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指導地方加強項目儲備,推動今年底明年初形成實物工作量。強化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績效管理,提升債券資金配置和使用效率。落實落細減稅降費政策,加強政策宣傳,加大對各類涉企違規收費的整治力度,堅決不收“過頭稅費”,跟蹤做好減稅降費效果監測和分析研判,及時研究解決市場主體反映的突出問題。

(二)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增強國家重大戰略任務財力保障。

支持擴大有效投資,保障重點項目建設資金需求,優化政府投資安排方式,增強投資增長後勁。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和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著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支持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強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有序推進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和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三)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持續支持做好對重點群體的就業幫扶。加強基本民生保障,支持解決好教育、養老、醫療等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繼續做好疫苗接種、疫情防控等資金保障工作。全面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節用為民。加強民生政策財政承受能力評估,提高民生支出管理的規範性和透明度,增強民生政策可持續性。

(四)推動創新發展和産業升級,保障産業鏈供應鏈穩定。

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強,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加大基礎研究投入,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動強化産業鏈供應鏈韌性,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激發企業和人才創新活力,支持普惠金融發展,加強創新激勵和保障。

(五)積極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促進財政可持續發展。

強化監督問責,繼續著力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兜牢基層“三保”底線,在繼續加大中央對地方財力支持力度的基礎上,強化地方責任落實,加大財力下沉力度,加強對困難地區的支持。積極發揮財會監督職能作用,強化政策跟蹤問效,嚴肅財經紀律,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和營商環境。

(六)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

持續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加快推進支出標準體系建設,進一步規範支出管理,優化支出結構,加強中期財政規劃管理。落實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加快研究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積極推進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等稅收立法。不斷完善現代稅收制度,健全地方稅、直接稅體系,穩妥推進後移部分品目消費稅徵收環節改革並穩步下劃地方。統籌推進非稅收入改革。繼續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等工作,推動國有重點金融機構改革。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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