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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實施方案

2021-09-06 11:48 來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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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委、區政府,市委各部委辦,市各國家機關,各國有企業,各人民團體,各高等院校: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8月28日

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中央《意見》)精神,深化首都稅收徵管改革,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大幅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明顯降低徵納成本,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發展,結合本市“十四五”規劃和智慧城市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1年,推出一批流程優、體驗好的亮點項目,在打造智慧北京稅務上取得突破。2022年底前,在稅務執法規範性、稅費服務便捷性、稅務監管精準性、稅收共治協同性上初步完成體系化建設,提煉試點做法,形成北京經驗。2023年底前,高質量建成稅務執法新體系、稅費服務新體系、稅務監管新體系、稅收共治新體系。2025年底前,建成功能強大的智慧北京稅務,服務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建設,通過技術、業務和組織變革,全方位提高稅務執法、服務、監管、共治能力。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推進稅收徵管數字化升級和智慧化改造

1.積極推進智慧稅務建設。建立“智慧城市+智慧稅務”協同聯動機制,實現“智數賦能”。推動稅務部門與“智慧城市2.0”建設部門間數據匯聚聯通、線上線下有機貫通,構建智慧北京稅務大腦,助力本市建設智慧城市。通過稅務執法、服務、監管、共治一體集成,深入推進對納稅人繳費人行為的自動分析管理、對稅務人員履責的全過程自控考核考評、對稅務決策信息和任務的自主分類推送,實現過程可控、結果可評、違紀可查、責任可追的自動化智慧化聯動管理。

2.有序有力推進數據共享。建立“大數據+共享共治”協同聯動機制,實現數據集成標準化。建立市級部門間涉稅涉費數據共享機制,推進稅務部門與北京市大數據平臺有效對接,依法保障涉稅涉費必要信息獲取。制定涉稅涉費數據共享、信息對外提供、數據安全及風險評估和檢查相關管理辦法,實現數據全面打通、廣泛覆蓋、快速流動,高效發揮數據要素驅動作用。

3.深化大數據應用。建立“大數據+集成應用”協同聯動機制,實現數據應用智慧化。通過自然人稅費信息“一人式”集成、法人稅費信息“一戶式”集成,建立稅收樣本庫,激活數據靈性,探索數據和算法賦能,按照稅費主體、經營交易或申報納稅等不同場景開展專題分析,共同推進本市財源、稅源建設,服務科學決策。

4.深化區塊鏈技術應用。建立“區塊鏈+應用場景”協同聯動機制,依託新技術實現“智敏保障”。推進區塊鏈技術在不動産登記、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收等方面的應用,實現數據自動上鏈、多方共享,提升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水平。

5.探索地理信息系統應用。建立“GIS+房屋土地”協同聯動機制,實現智慧決策。聚焦樓宇經濟、房地産等方面,實現“一房式”“一地式”的房地産行業稅源鏈條式管理。在稅收情況動態描述、稅源網格化管理和稅源情況追蹤分析等方向取得突破,服務領導決策和日常稅收管理。

6.落實發票電子化改革任務。借力發票電子化改革,推進稅務領域數字化轉型升級。上線應用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24小時在線免費為納稅人提供電子發票申領、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2025年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進一步優化稅務執法方式

7.嚴格稅收管理權限。堅持依法治稅,著力推進稅收治理法治化。堅決維護稅法權威,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依法維護國家和地方的稅收利益。嚴格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管理權限開展工作,促進稅收平等和公平競爭。

8.維護稅費徵收秩序。堅持依法依規徵稅收費,做到應收盡收。堅決防止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不到位、徵收“過頭稅費”及對稅收工作進行不當行政干預等行為。加強對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支持稅務部門依法組織財政收入。

9.健全地方稅費法規政策。穩步落實健全地方稅體系工作,紮實推進稅收制度建設。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切實做好本市現行稅費政策措施立改廢釋等工作,實施《北京市稅收徵收保障辦法》和本市支持“兩區”建設、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營商環境改革創新試點城市建設等有關舉措。

10.嚴格規範稅務執法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優化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和執法音像記錄信息管理平臺,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

11.不斷提升稅務執法精確度。創新執法方式,提高稅法遵從度。開展稅務稽查“説理式執法”,體現執法溫度。以“信用+風險”機制為基礎,對中高風險納稅人實施精準執法,避免人為干預。依法準確把握一般涉稅違法與涉稅犯罪的界限,做到罰當其責。落實監管和規範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的稅收徵管服務措施,持續跟蹤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動向,以問題為導向完善稅務執法,促進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的良好生態。

12.推進京津冀稅務執法區域協同。增加京津冀稅務協作事項,助力京津冀協同發展。探索推進區域內稅務執法標準規範統一,逐步實現執法信息互通、執法結果互認。三地協同統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視情況拓展“首違不罰”清單範圍。簡化企業涉稅涉費事項京津冀跨省遷移程序,基本實現資質異地共認。

13.加強稅務執法內部控制和監督。強化執法過程全程監管,有效降低執法風險。依託稅務人員信息“一員式”集成,加強稅務執法內部控制建設,推進督察審計監督工作,完善配套措施。推動構建全面覆蓋、全程防控、全員有責的稅務執法風險信息化內控監督體系,有效防控稅務執法內部風險,實現事前預警、事中阻斷、事後追責;組織開展稅費政策落實、風險應對和稅務執法督察審計,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對本市稅務執法行為的監督。強化重大稅務違法案件“一案雙查”工作力度,堅持查糾並舉、標本兼治。

(三)提供高效智慧稅費服務

14.實現稅費優惠政策直達快享。以智慧推送促進政策紅利盡享。主動識別首都納稅人繳費人個性化需求,精準推送優惠政策信息,促進市場主體充分享受政策紅利。

15.大幅減輕辦稅繳費負擔。以集群式雲辦理促進“智捷辦稅”。拓寬智慧辦理的廣度和流式計算實時服務的深度,提供24小時在線雲辦理服務。實現增值稅與附加稅費等同徵同退。全面推動納稅人繳費人辦理涉稅涉費事項時免於向稅務部門提交政府部門核發的證明材料。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落實容缺辦理配套制度,探索推動涉稅政務服務事項“零材料”辦理。推進京津冀稅務事項同事同標,落實全國通辦涉稅涉費事項清單。

16.全面改進辦稅繳費方式。以“非接觸式”辦理促進自動遵從。加速實現企業社保費繳費事項網上辦理;2021年底前基本實現企業稅費事項“網上辦”、個人稅費事項“掌上辦”,“最多跑一次”比例基本達到100%;2022年底前推進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加稅費自動預填申報,推廣財務報表、納稅申報“一鍵報送”;2023年底前基本實現多稅費種自動提取數據、自動計算稅額、自動預填申報。

17.進一步壓減納稅繳費次數和時間。以數據共享促進效能提升。2021年底前年納稅繳費時間壓縮至90小時以內;2022年底前正常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6個工作日以內,對高信用級別企業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間,年納稅繳費時間壓縮至80小時以內。整合財産和行為稅10稅納稅申報表,整合增值稅、消費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等附加稅費申報表。

18.積極推進智慧型個性服務。以徵納互動促進服務轉型。加快12366納稅服務熱線轉型,全面推廣12366稅費服務新模式,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差異化、場景化服務信息。持續優化線下服務,更好滿足特殊人員、特殊事項的服務需求。打造辦稅服務廳、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稅終端、12366稅費服務平臺同源、多端同步的智慧集成稅費服務品牌。

19.強化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保護。以制度規範促進納稅人繳費人訴求及時反饋。完善納稅人繳費人權利救濟和稅費爭議解決機制。對實名意見建議全流程閉環管理。制定大企業涉稅訴求管理辦法。制定稅費數據查詢權限和留痕管理辦法,加強納稅人繳費人個人信息保護,建立常態化管理及檢查工作機制,嚴厲打擊洩露和濫用個人信息等行為。

20.打造納稅繳費體驗更好的專屬服務。以資源整合促進體驗升級。結合“接訴即辦”工作,整合服務熱線資源,構建集成式知識圖譜,提供跨越時間、空間的“在線導辦”等專屬服務,不斷提升納稅人繳費人體驗滿意度。

(四)精準有效實施稅務監管

21.大力推行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監管方式。積極推進分類分級差異化管理,逐步實現智控徵管。依託納稅繳費信用評價制度、實名辦稅繳費制度和動態“信用+風險”監管辦法,完善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措施,將納稅信用深度融入社會信用體系,並充分發揮作用。依託自然人稅費服務與監管體系,不斷提高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高收入高凈值人員的稅費服務和監管水平。

22.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和監管。積極推進多部門聯動聯辦,多措並舉防範重點領域風險。根據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結果,將高風險納稅人作為隨機選案主要對象;適當提高對逃避稅問題多發行業、地區和人群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依託本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推進跨部門聯合抽查,運用“互聯網+監管”工作方式,增強執法合力。加大對隱瞞收入、虛列成本、轉移利潤以及利用“稅收洼地”“陰陽合同”和關聯交易等逃避稅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

23.依法嚴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積極推進跨部門合作查處稅收違法犯罪行為制度化建設。依託稅務網絡可信身份體系對發票開具、使用等進行全環節即時驗證和監控,健全違法查處體系及跨部門合作機制。建立常態化制度化部門聯合查處機制;持續開展打擊騙取留抵退稅專項工作,嚴厲打擊“假企業”虛開發票、“假出口”騙取退稅、“假申報”騙取稅費優惠等行為。依法從嚴查處曝光重大涉稅違法犯罪案件,並將企業和個人相關信用記錄共享至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按照相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五)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

24.持續加強部門協作。規範深入開展“銀稅互動”,助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積極推進與公安、海關、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等部門信息共享、聯合辦案和聯動執法。加強與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在房地産領域的信息共享和部門協作。細化與規劃自然資源等部門信息共享規則,實現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契稅等稅費收入及時、準確、便捷徵收。

25.持續加強社會協同。積極發揮涉稅專業服務作用,加強執業監管和行業監管。建立稅收專家諮詢機制,提高政策落實精準度。以《稅法教育讀本》系列教材為載體,依託北京稅務博物館、密雲少年稅校全國示範基地等教育資源,開展稅法進校園等活動,打造稅收普法品牌。

26.持續加強稅收司法保障。健全公安派駐稅務聯絡機制,推動稅務與公安經偵聯合辦公,強化涉稅犯罪案件查辦工作力量。落實制度化、信息化、常態化聯合辦案機制,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的銜接。檢察機關發現負有稅務監管相關職責的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責的,應依法提出檢察建議。審判機關建立涉稅涉費司法案例指導制度。

27.持續加強國際稅收合作。為“一帶一路”稅收徵管合作機制秘書處做好服務工作,持續提升服務貿易對外支付備案便利化水平,準確執行稅收協定政策,防範協定濫用風險。落實穩外資相關稅收政策,不斷增強首都國際組織聚集地效應;持續深化跨境利潤水平監控,精準推進反避稅調查。

(六)切實強化稅務組織保障

28.提升資源配置效率。探索將部分涉及集團企業等全局性、複雜性稅費服務和管理事項,由各區(地區)稅務局移交至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以稅務機關信息“一局式”集成為基礎,優化設計服務、徵收、風險、內控、績效、指揮等崗責體系,完善徵管資源配置機制。

29.提高幹部能力素養。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人才培養工作安排,有計劃地做好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和北京稅務青年才俊選拔培養工作,形成多層級人才體系。抓好全市稅務系統青年理論學習小組工作,利用學習興稅平臺促進學習日常化、工作學習化。

30.抓好績效考核評價。在打通績效管理、數字人事等信息系統的基礎上,推動績效管理滲入業務流程、融入崗責體系、嵌入信息系統,通過系統生成、匯總、考核,逐步完善績效考評。2021年將稅務機關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考核評價。2022年底前,逐步實現相關功能事項線上自動化考評。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壓實責任,紮實推進中央《意見》及本實施方案的落實工作。成立北京市深化稅收徵管改革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北京市稅務局局長擔任副組長,財政、發展改革、市場監管、公安、科技、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統籌協調推進改革,研究解決改革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北京市稅務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二)加強統籌保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按照稅務系統實行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的要求,在依法依規徵稅收費、落實減稅降費、推進稅收共治、強化司法保障、深化信息共享、加強稅法普及、強化經費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對稅務部門人員、資金、技術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保障中央《意見》落實工作順利推進。

(三)加強跟蹤問效。在稅務領域深入推行“好差評”制度,適時開展監督檢查和評估總結,注重減輕基層負擔。健全激勵和問責機制,對擔當作為、作出突出貢獻的,要及時褒獎鼓勵;對工作不力、進度遲緩的,要依規嚴肅問責。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切實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鼓勵探索創新。

(四)加強宣傳引導。稅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宣傳工作,準確解讀便民利企政策措施,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積極引導社會預期,通過多種形式全面展示稅收徵管改革成效,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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