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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聞發佈會通報深入推進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有關情況

2021-09-15 07:58 來源: 公安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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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9月14日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公安機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建黨100週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和公安隊伍教育整頓,以“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載體,深入開展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有關情況。公安部法制局局長孫茂利、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長李文勝、公安部法制局二級巡視員曾斌介紹有關情況,並回答提問,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李蓓主持。

發佈會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全面依法治國,將其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統籌謀劃推進,領導推動我國法治建設發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並在這一偉大實踐中,創造性地提出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這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重大創新發展,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行動綱領,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科學指南,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執法司法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環節,是公安機關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方面。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能不能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黨和政府法治形象”,要求“切實把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落到實處,不斷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件事情處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公安部黨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聚焦法治公安目標,牢牢把握“11個堅持”,下大力氣狠抓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推動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穩步提升。今年7月25日,公安部召開全國公安機關深化警務機制改革推進會,對深入推進公安執法責任體系改革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全國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黨委部署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牢把握公平正義這一執法司法工作的靈魂和生命,緊密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和公安隊伍教育整頓,以“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載體,紮實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公安部法制局局長孫茂利在發佈會上通報,全國公安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建設法治公安目標,堅持不懈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不斷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件事情處理中都能夠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是強化頂層設計,不斷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公安部黨委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注重系統觀念、法治思維、強基導向,將執法規範化建設作為一項全局性、基礎性工作常抓不懈,先後下發一系列指導意見、召開全國性會議進行部署,推動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不斷向縱深發展。為貫徹全國公安工作會議精神,公安部于2019年12月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意見》,圍繞新時代公安執法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就進一步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提出新的工作任務。新冠疫情發生後,公安部就進一步強化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下發一系列指導文件,強調執法理性文明、寬嚴相濟,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防控工作。2020年8月,受國務院委託,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報告了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情況,會議充分肯定了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取得的成績,並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機關執法工作提出了意見建議。今年5月,公安部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公安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的意見》,對構建公安執法權力運行全流程、全要素管理體系作出全面規定,為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提供了重要切入點和有力抓手。

二是強化制度建設,構建完備執法規範體系。公安部在配合推動立法機關制定、修訂反恐怖主義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重點法律法規的同時,持續加強自身制度建設,形成了一整套具有公安特色的執法辦案規範制度體系,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在公安工作中得到全面、規範、具體地落實。一是完善執法標準。公安部制定並不斷完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及《公安機關執法細則》,出臺現場執法活動指南、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指導意見等工作規範,嚴密執法程序、規範執法行為、堵塞執法漏洞。二是細化類案指引。本著明確管用、服務實戰的要求,針對影響社會治安的突出問題,圍繞疫情防控、掃黑除惡以及打擊非法集資、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等重點工作,公安部會同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出臺了一系列規範性文件,明確相關罪名適用條件和證據要求,為依法打擊突出違法犯罪提供執法指引。三是科學建章立制。制定公安部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制定公安部立法技術規範、規章制定程序規定,嚴格落實規範性文件法律審核和備案審查機制,評選和推廣地方公安機關優秀執法制度,切實保障公安執法決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學性。

三是加強監督管理,規範執法權力運行。公安機關緊盯執法關鍵環節,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管理,推進執法責任體系改革,努力使執法權力在法治軌道上規範運行。一是積極推進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加強執法源頭管理,出臺專門意見,在全國公安機關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全面規範受案立案工作流程,加強監督管理。目前,各省級公安機關均制定了配套實施意見,18個省級公安機關增設了案件管理機構。各地通過警情回訪、受案立案巡查、對不予立案決定復議復核等方式,著力解決報案不接、接案後不受案不立案、違法受案立案等突出問題。二是健全完善法制審核制度。積極推進由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對刑事案件重點執法環節進行統一審核、統一對接檢察機關的“兩統一”改革,在辦案任務量大的執法勤務機構和派出所推行派駐、專職法制員制度,嚴把案件辦理質量關。目前,各省級公安機關均出臺了“兩統一”文件,並與檢察機關就對口銜接工作聯合出臺了指導意見,公安機關辦案質量穩步提升。三是強化執法責任體系建設。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健全完善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機制,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構建有權必有責、濫權必追責的執法責任體系,促進民警認真履行職責,保障憲法法律的有效實施。四是增強內外執法監督合力。持續推進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建設,在全國範圍內建立運行12389投訴平臺,制定出臺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深化“陽光警務”機制改革,依法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確保執法活動公開公正。

四是著力改革創新,不斷提升執法質效。公安機關不斷加強執法方式方法改革創新,充分運用剛性的監督管理工具、手段,督促民警養成規範執法習慣,提升執法質效。一是全面推行網上辦案。各地公安機關普遍開發應用了執法辦案與監督管理系統,常態化開展網上辦案、同步監督管理,實現執法信息網上記載、執法文書網上生成、執法質量網上考評、執法問題網上預警,辦案活動走上“流水線”“單行道”,執法辦案更加透明規範,執法監督也更加智慧精準。二是建立健全執法全流程記錄製度。公安機關以“執法留痕、閉環管理”為切入點,為民警全面配備現場執法記錄儀等設備,綜合運用多種記錄方式,實現網上與網下記錄相結合、文字與視音頻記錄相補充,對從接報案到案件辦結的執法辦案各領域、各環節進行記錄,形成對執法活動的全過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三是規範涉案財物管理。公安機關建設涉案財物專門管理場所,實行案件辦理與財物管理分離機制,並建立運行信息管理系統,對涉案財物流轉全過程進行實時動態監督管理。一些地方還推動建設跨部門涉案財物集中管理場所和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實物靜止、手續流轉”。四是規範建設執法辦案場所。公安部部署各地全部完成執法辦案場所規範化改造,重點將辦案區與其他功能區物理隔離,並嚴格使用管理,強化安全保障,刑訊逼供、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等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在此基礎上,部署在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建設集執法辦案、監督管理、服務保障等多功能于一體的“一站式”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截至2021年7月底,全國公安機關已建成中心2500余個。

五是加強教育培訓,著力提升執法主體能力。公安機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圍繞新時代公安機關使命任務要求,以專業化保障規範化,加強和改進執法教育培訓工作,著力提升民警的法治素養和執法能力水平。一是加強法治教育培訓。深入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訓工作,全面準確深入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實踐要求。強化全警特別是領導幹部法治觀念,培養廣大民警的法治意識、程序意識、人權保護意識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建立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機制,著力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複雜問題能力。二是不斷加大執法培訓力度。公安部推動執法培訓日常化、機制化、實戰化,將執法培訓作為民警上崗、任職、晉陞職務和授予、晉陞警銜等“四個必訓”的重要內容。全國公安機關通過開展“教科書”式執法培訓、新法新規專題講座、法律知識競賽、崗位比武、旁聽庭審等多種形式,持續提升民警執法能力。三是不斷深化執法資格等級考試製度。為切實發揮以考促學、以考促訓、以考促用的作用,公安部在全國公安機關推行並不斷改革深化執法資格等級考試製度。截至目前,全國公安機關在職民警約有190萬人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6萬人取得高級執法資格。在此基礎上,不少地方公安機關出臺措施,鼓勵民警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如濟南市公安局截至目前共有700余名民警通過了法考,有效地提升了廣大民警的法律素養和執法能力。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公安機關也清醒地看到,當前,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與中央有關要求、與人民群眾的新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不小差距,公安民警執法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升,執法監督管理機制和執法責任體系仍有短板和薄弱環節,亟待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下一步,全國公安機關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以全面貫徹落實《關於深入推進公安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的意見》為主線,按照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和全國公安機關深化警務機制改革推進會部署要求,不斷推動執法規範化建設向縱深發展,持續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統籌發展和安全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聚焦影響國家政治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的突出問題,強化法律政策研究,加快推動重點領域立法,不斷健全執法制度體系,完善執法辦案機制,為紮實抓好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各項措施的落實提供及時高效的法治服務保障。

二是深化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強化執法責任體系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各級公安機關以及各部門、各崗位執法權責體系,落實受案立案和刑事案件法制部門統一審核、統一齣口機制改革,全面推進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大力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強化執法全流程全要素監督管理,切實提升辦案質量和執法水平。

三是大力加強法治公安隊伍建設,將黨史學習教育、公安隊伍教育整頓和執法規範化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深入排查整治頑瘴痼疾,強化全警特別是領導幹部法治觀念,改進執法培訓工作,深化執法資格等級考試製度,鼓勵民警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斷提升全警宗旨意識和依法履職能力水平。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長李文勝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介紹了執法辦案管理中心的特點。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是執法規範化建設各項改革舉措的集中匯聚。執法辦案管理中心設置辦案區、案件管理區、涉案財物管理區,並提供合成作戰及其他輔助支撐,具備執法辦案、監督管理和服務保障等功能,實現公安機關“一站式”辦案和管理服務。其特點主要體現在:一是實現集約辦案。執法辦案管理中心辦案區按照法律要求和執法辦案流程,規範設置入區登記、安全檢查、信息採集、訊(詢)問等功能區室,完善安全防護、消防應急等設施配備,各辦案警種、部門按照要求在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集中辦理案件,有效節約成本,保證執法安全。二是強化監督管理。執法辦案管理中心設有案件管理區,圍繞警情、案件、人員、財物、卷宗、場所等執法要素,設置受案立案管理、案件審核、執法巡查、卷宗管理、涉案財物管理等崗位,依託信息系統管理平臺,實現對執法各要素、執法全流程的系統管理,確保執法辦案依法規範進行。三是提供服務保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明確牽頭管理部門,配備專職管理人員承擔日常值守、看管看押等辦案輔助工作;建立各警種、部門資源整合、快速響應工作機制,拓展設置入所體檢、集中押解、物證鑒定等功能,為民警辦案提供即時信息保障及各種輔助服務,有效地提升了辦案效率。

李文勝還回答了記者關於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對提升公安機關執法辦案質效發揮作用的提問。他表示,公安機關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不僅對執法活動提出了更高標準和要求,規範了民警執法行為,同時也在辦案場所、辦案機制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為民警執法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實現了執法辦案質量和效率雙提升。在辦案場所保障方面,開展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打造集多功能于一體的辦案基地,配備專門管理隊伍,強化全程質量管控和服務保障,使辦案民警從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專注偵查辦案工作,辦案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加強涉案財物管理場所建設,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統一管理涉案財物,涉案財物證據保管更加安全、規範,減輕了辦案民警負擔。在辦案機制保障方面,使用執法記錄儀,既規範了民警現場執法行為,也固定了現場證據,同時也為民警依法理性文明執法提供了保障。健全完善執法辦案法制審核機制和執法質量考評制度,落實監督管理職責,及時發現和糾正執法不規範等問題,執法辦案質量得到有效提升。在信息化建設保障方面,全面推行網上辦案,實現從接報案到案件辦結的執法辦案各環節在網上高效流轉,既把權力關進了制度的籠子裏,也使執法辦案走上“快速路”。在具體執法環節上,研發證據收集指引、應用法律適用指引、裁量基準提示、電子簽名和電子指紋捺印等系統功能和技術手段,有效地提升了民警辦案效率。

公安部法制局二級巡視員曾斌在回答記者關於公安機關為規範執法源頭管理、積極推進受案立案工作機制改革的主要做法的提問時介紹,改革受案立案制度,是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要舉措。為加強執法源頭管控,公安部于2015年11月出臺了《關於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見》,目前,全國各省級公安機關均制定出臺了受案立案改革實施意見,有效預防和減少了受案立案環節的執法不規範問題。主要做法有:一是堅持有案必受。推動各省級公安機關建立完善全省區市統一的接報案、受立案信息系統或者功能模塊,依託信息化手段,對接報案、受立案進行網上記載和實時監控管理。一些地方還根據受立案審查期限要求設置預警功能,對於超期未處理的案件自動提示,有效防止有案不受不立、辦案拖延等問題。二是推行“三個當場”制度。對於群眾上門報案的,當場進行接報案登記,當場接受證據材料,當場出具接報案回執並告知查詢案件進展情況的方式和途徑,並全面公開“三個當場”制度內容及投訴方式。三是強化監督管理。公安部組織開展刑事受案立案突出問題專項網上督察,推動地方公安機關開展專項整治。一些地方公安機關還增設了案件管理機構,有效強化對受案立案環節的常態化監督管理,及時發現整改隱案瞞案、不如實受案立案等問題,受案立案工作更加規範、高效,切實維護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曾斌在回答記者關於公安機關如何開展執法全流程記錄工作的提問時介紹,2018年6月,公安部出臺《關於建立健全公安機關執法全流程記錄機制的意見》,部署開展執法全流程記錄工作。各地結合實際,通過文字、圖片、視音頻記錄和信息系統記載等多種方式,對接報案、現場執法、辦案區使用管理、訊問、涉案財物管理等執法辦案全流程、各環節進行全面記錄,著力打造全面覆蓋、有機銜接、閉環管理的執法記錄鏈條,實現執法活動全過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具體來講:從接報案開始,將接報案信息登記到統一的接報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統,實現接報案、受案立案工作信息全要素網上記載、全流程網上運轉;在現場執法過程中,執法記錄儀客觀、全面記錄現場執法活動;在辦案區使用管理方面,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執法活動全記錄,並依託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對辦案區執法活動的全程、動態監督管控;訊問犯罪嫌疑人時,進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在涉案財物管理方面,詳細記錄涉案財物基本情況及移交、調用、發還、處置等信息。執法全流程記錄機制的建立,為規範執法活動、提升辦案效率、保障民警依法履職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最後,孫茂利就公安機關為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採取的措施回答了記者的提問。近年來,公安機關深入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依法規範民警執法行為。公安部制定出臺執法指引、操作規程,會同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出臺關於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排除非法證據、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等方面的工作意見,堅持嚴格依法公正辦理案件,依法規範執法行為,防止執法權力濫用。二是細化嫌疑人權利保障。保障嫌疑人在辦案區內飲食和必要休息時間、採取訊問時全程錄音錄像等措施,並依法告知其有聘請律師、提出申訴、控告等訴訟權利,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三是依法保障辯護律師執業權利。公安機關通過不斷完善執法制度和工作機制,保障律師會見權、知情權等各項執業權利。會同司法行政機關建立健全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通過推行網絡、電話預約等方式為律師會見提供便利,積極推動落實值班律師制度。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300余個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師工作站,為充分發揮律師保障人權作用創造了條件。四是不斷強化執法監督。各地公安機關普遍在一線執法單位配備專兼職法制員,加強對執法辦案各環節的質量把關;持續組織開展執法質量考評和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防止發生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問題;依託執法辦案管理平臺,建立網上執法巡查制度,公安部于2016年、2018年、2020年三次對各地執法辦案情況開展網上巡查,及時通報糾正執法辦案中的問題。五是暢通權利救濟渠道。完善12389舉報投訴平臺建設,健全舉報投訴事項辦理機制,及時受理、嚴肅查糾執法問題。充分發揮申訴、控告、行政復議應訴、刑事復議復核、國家賠償等制度的監督救濟作用,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李蓓表示,全國公安機關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立足新發展階段,全面準確貫徹新發展理念,著眼構建新發展格局,緊密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和公安隊伍教育整頓,紮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不斷推動公安執法司法工作高質量發展,努力以實際行動取信於民。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程,離不開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新聞媒體朋友和廣大人民群眾多提寶貴意見建議,共同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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