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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報送2020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1-09-23 09:22 來源: 科技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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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報送
2020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科辦區〔2021〕1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科技局、財務局,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務院關於印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發〔2016〕16號)的要求,落實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轉化自主權,現就開展2020年度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度報告)報送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告主體

國家設立的,按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完成登記,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資格的研究開發機構和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應按照規定格式報送本單位年度報告。

二、報告範圍

開展年度報告的單位範圍包括:

1. 中央級事業單位。教育部所屬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屬研究所(院)、國務院其他相關部門、直屬單位所屬研究開發機構或高等院校中有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的,均要報告。

2. 地方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中有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的,均要報告。

三、報告內容

1. 本單位2020年度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開展的工作,取得的總體成效、主要經驗和面臨的問題。

2. 本單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數量及類型、來源情況。

3. 本單位科技成果以轉讓、許可和作價投資方式實施轉化的情況。

4. 本單位推進産學研合作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情況,包括自建、共建研究開發機構、技術轉移機構、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情況,簽訂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情況,人才培養和人員流動情況等。

5. 科技成果轉化績效和獎懲情況,包括科技成果轉化取得收入的分配情況,對科技成果轉化人員的獎勵、報酬和股權獎勵納稅情況等。

6. 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及附件,包括科技成果轉化政策落實情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清單等。

四、報告程序

各主管部門、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登錄網站開展年度報告填報工作。

1. 各主管部門使用本部門賬號登錄系統,並請更新年度報告工作主要聯絡人基本信息。

2. 各主管部門提供新增或變更的符合報送年度報告條件的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單位名單。教育部、中科院、國務院其他相關部門和直屬單位負責提供所屬全部新增或變更的有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的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單位名單,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門負責提供本地方全部新增或變更的有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的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單位名單。相關名單請於2021年10月8日前報送科技部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司(報送方式見附件2)。

3. 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請於2021年10月8日後登陸填報網站,已註冊單位以本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用戶名登錄系統進行填報,未註冊單位經其主管部門提交名單後以本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邀請碼註冊填報。

4. 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請於2021年11月8日前完成本單位的年度報告網上填報工作。主管部門嚴格審核所屬單位年度報告有關材料,對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全年科技成果轉化情況進行信息匯總與監督檢查。

5. 中央各主管部門應按照填報系統給定模板梳理形成本部門科技成果轉化年度總結報告,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網上提交,並將填報系統生成的本部門科技成果轉化年度總結報告(附所屬單位年度報告目錄)報送科技部成果與區域司、財政部科教文司。各地方科技、財政主管部門按照填報系統給定模板梳理形成本地方科技成果轉化年度總結報告,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網上提交,並將本地方科技成果轉化年度總結報告(附所屬單位年度報告目錄)報送科技部成果與區域司、財政部科教文司。

五、工作要求

1. 研究開發機構與高等院校應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負責,科技部、財政部將根據工作需要對年度報告進行抽查。

2. 主管部門履行監督審查責任,加強信息監管與保密工作。各主管部門要督促所屬單位完成年度報告。所屬單位涉密成果及應用情況不屬於報送內容。

3. 科技成果轉化相關信息將納入“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由科技部負責管理和維護,相關信息將逐步實現共享和公開。

4. 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門以及科技、財政等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利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將科技成果轉化情況作為對相關單位及人員評價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5. 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年度報告工作應與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國有資産年度報告等工作緊密結合,優化填報申請與審核流程,為數據填報提供便利服務。

附件:

1. 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模板由填報系統自動生成)

2. 填報説明

科技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21年9月15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楊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