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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全面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個人權益

2021-09-29 16: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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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9月29日電(記者邵魯文)記者從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山東日前出臺《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實施意見》,聚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面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四方面18條具體措施,全面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

山東在實施意見中明確了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指出企業要依法合規用工,積極履行用工責任,對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對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企業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確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平臺企業採取勞務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與合作企業依法承擔各自的用工責任。

針對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平等就業、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保護、社會保險等方面權益,山東做出了一系列制度性規定。例如,在勞動報酬方面,明確用人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約定時間、方式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應當向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按時足額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在勞動安全保護方面,明確企業要牢固樹立安全“紅線”意識,不得制定損害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標。

在社會保險方面,山東規定,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勞動者,企業應當依法為其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也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按月、季、半年、年繳費,繳費基數在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確定。

據悉,實施意見的出臺和實施,將有利於規範發展山東新就業形態,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下一步,山東人社部門將深入開展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專項行動,加強對企業依法合規用工的指導服務,確保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各項勞動保障權益落到實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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