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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多舉措支持疫情期間困難企業與失業人員

2021-11-05 20: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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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蘭州11月5日電(記者 胡偉傑、梁軍)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4日發出《關於迅速落實服務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十條措施的通知》,從工薪發放、就業培訓、權益保障等多方面支持疫情期間的困難企業與失業人員,服務甘肅疫情防控工作。

這十項措施包括,開發疫情防控臨時性城鎮公益性崗位;全面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進一步加大“以工代訓”實施力度;確保失業保險待遇及時足額發放;實施勞動力轉移就業補助政策;幫扶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和青年創業;大力推行線上職業技能培訓;深入落實抗疫“一線”醫務人員關愛政策;落實好勞動者權益保障政策和全面推行人社服務“不見面”辦理。

通知指出,各地可開發與疫情防控有關的臨時性城鎮公益性崗位,主要從事社區防疫消殺等與疫情防控有關的工作,崗位設置、安置對象、補貼標準等嚴格按照現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對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中小微企業繳納的失業保險基金分別按30%和60%的標準頂格返還,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繼續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按月發放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標準按照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確定;對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按月發放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適時啟動失業保險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及時向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郝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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