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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校外培訓機構預收款項由銀行託管

2021-11-06 15:1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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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1月6日電(記者 蕭海川、閆祥嶺)校外培訓機構應在駐地自主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開設唯一預收費資金託管專用賬戶;校外培訓預收費須全部進入專用賬戶,做到全部預收費“應託管、盡託管”;專用賬戶中的資金撥付須與授課進度同步、同比例,實行“消撥同步”……

這是《山東省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辦法》中的部分內容。這一辦法由山東省教育廳聯合省公安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共8家部門一同制定,于5日正式對外發佈。這也是山東進一步規範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全面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的最新舉措。

據悉,此次預收費監管面向山東省內審批登記的校外培訓機構。無論培訓對象為中小學生或幼兒園兒童,無論培訓方式為線上或線下,無論培訓內容為學科類或非學科類,這些校外培訓機構的所有預收費全額納入監管範圍。在此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訓服務的預收費資金,也同樣納入監管。

此外,辦法還細化規範了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的收費時限和提前收費的時間,以防止培訓機構過早收費或誘導學員“囤課”。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楊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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