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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延續部分到期稅收優惠政策助企紓困

2022-02-11 09:28 來源: 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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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延續部分到期稅收優惠政策助企紓困
預計4年為納稅人減負180億元

自治區財政廳傳出最新消息:2022年伊始,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積極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決定延續2021年底到期的涉及4個稅種、5項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時限至“十四五”末。

2018年,自治區出臺《關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從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在自治區權限範圍內加大減稅力度,降低涉企收費,涉及企業所得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5個稅種。具體包括6項稅收優惠政策: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免徵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徵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將房産稅從價計徵的減除幅度由10%調整為30%;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調整為現行標準的80%;貨車等4類運輸車輛的車船稅按照現行適用稅額的50%徵收;實行印花稅核定徵收方式的工業企業購銷金額、建設施工企業採購金額、外貿企業購銷金額、貨物運輸企業貨物運輸收入、倉儲保管企業倉儲保管收入、加工承攬企業加工和承攬收入的印花稅核定徵收計稅金額下調至70%,貨物流通企業購銷金額核定比例下調至50%。2019年至2021年,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累計減免稅金約135億元。政策的實施,既增強了企業發展後勁,激發了企業創新活力,又對優化經濟結構、穩定經濟增長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上述政策3年執行期滿後,為了進一步優化我區營商環境,更好地服務“六穩”“六保”大局,支持“十四五”時期全區民營經濟及各類所有制經濟高質量發展,自治區決定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延續執行除印花稅所涉稅收優惠政策以外的其餘5項稅收優惠政策。預計到2025年末,為納稅人減負180億元。(記者 楊帆)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楊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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