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山東省出臺辦法加強醫保基金監督管理

2022-03-16 13:41 來源: 大眾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日,省政府印發《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辦法》提出,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對侵害醫療保障基金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有關部門、單位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對實名舉報並查證屬實的,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辦法》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籌,逐步實現省級統籌;醫療救助基金由政府預算統籌安排,統籌層級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籌層級相協調。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補貼。同時,長期護理資金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或者額度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籌集,對提出長期護理需求申請的參保人員,經評估認定符合條件的,可以由簽訂服務協議的護理機構按照服務協議提供護理服務。

職工、城鄉居民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得重復參保。在支付範圍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可以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藥機構就醫産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産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同時也明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不得用於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和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於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支出。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醫療保障基金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對實名舉報並查證屬實的,按照規定給予獎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會同公安、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建立聯合檢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依法查處醫療保障基金違法行為。(記者 張春曉 通訊員 范洪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