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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2022-06-19 11:40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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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前,海南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2021年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資金,中小微企業按90%返還資金。這是海南日報記者6月18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的失業保險穩就業保民生利好政策。

據悉,在我省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申請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需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在裁員率條件上,30人以上的參保企業,2021年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2021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的20%。在繳費條件上,企業參加失業保險且2021年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2個月。在産業條件上,企業生産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我省産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不屬於“僵屍企業”以及嚴重失信企業。

據了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返還標準執行。我省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於參保企業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記者 易宗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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