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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行政執法告知辦法(試行)》將施行 為我國首個省級行政執法告知辦法

2022-07-11 10:24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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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7月8日從省司法廳獲悉,《海南省行政執法告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告知辦法》)將於8月1日正式施行。此為我國首個省級層面制定的行政執法告知辦法,其發佈和施行意味著我省行政執法告知制度進一步健全,對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具有重要意義。

《告知辦法》明確,行政機關違反告知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係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行政許可。

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向當事人告知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的,不得作出行政處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告知,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告知辦法》的施行將強化監督行政機關與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提高其行政效率和執法透明度,同時充分維護行政相對人和行政相關人的知情權、抗辯權和合法權益,是優化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

《告知辦法》全文可登錄省司法廳網站查看。(記者 陳蔚林 通訊員 王迪)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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