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定於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時在中國銀監會302會議室舉行新聞發佈會,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劉張君、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長羅國良、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韓耀元、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韓浩介紹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有關工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央電視臺記者]我想請問劉主任一個問題,剛才提到P2P非法集資的識別,它對於涉嫌P2P非法集資和普通的P2P網絡平臺如何識別,能不能再解釋一下如果查獲了犯案人,受害人有沒有可能獲得賠償? [劉張君]目前P2P的網站借貸發展迅猛,新開設的P2P借貸網站數量和貸款規模迅速飆升,已屢屢出現兌付的危機、倒閉、卷款跑路,有的已涉嫌非法集資。具體而言,網絡借貸涉嫌非法集資主要有三種情況,提醒社會公眾要謹防這三種情況。一是搞資金池,什麼意思呢?一些P2P網絡借貸平臺通過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産品出售給放貸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使放貸人資金進入平臺賬戶,産生資金池。二是一些P2P網絡借貸平臺經營者沒有盡到借款人身份真實性的核查義務,未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借款人在平臺上以多個虛假借款人的名義發佈大量虛假借款信息,有稱為借款標,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用於投資房地産、股票、債券、期貨等,有的直接將非法募集的資金高利貸出賺取利差。三是個別P2P網絡借貸平臺經營者,發佈虛假的高利借款標的募集資金,採取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模式,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有的用於自身生産經營,有的甚至卷款潛逃。 P2P網絡借貸平臺作為一種新興金融業態,在鼓勵其創新發展的同時,這裡面有四點公眾要非常明白,一是要明確這個平臺的仲介性質,二是要明確平臺本身不得提供擔保,三是不得將歸集資金搞資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眾資金。作為網絡借貸的平臺,這四點必須記住。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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