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介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的重大意義和司法領域的重大舉措,並答記者問。 [姜偉]我認為,四中全會《決定》關於司法體制改革的戰略部署有幾個特點: 第一,注重改革的全面性,體現需求導向。隨著司法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必須加強頂層設計,全面規劃,避免改革的碎片化。《決定》對司法體制改革的部署,充分反映了社會對司法公正的需求、對深化改革的期待。 第二,注重改革的針對性,體現問題導向。目前,人民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是司法不規範、不公正、不廉潔的問題。《決定》提出的改革部署,著力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在不斷解決問題中深化改革,健全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 第三,注重改革的可行性,體現務實導向。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先易後難,有序推進。對看準了的改革,要從容易形成共識的事項做起、從有條件改革的事項做起,爭取早日取得成效,讓人民群眾共享司法體制改革的成果,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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