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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烏魯木齊積極推行“陽光執法”工作責任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4日   來源:新疆日報

    2005年,新疆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系統共查處違反《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試行辦法》的案件172351起,同比增加156.7%;收繳罰款946.5179萬元。

    烏市執法局積極推行“陽光執法”工作責任制度,向社會公佈一線執法人員姓名照片、工作職責、管轄範圍、執法依據、聯絡方式以及執法依據、辦案程序、舉報電話;執法向社區、背街小巷、郊區延伸。該局以“亞心之都”杯競賽活動為主題,實施迎國慶暨自治區50週年大慶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戰役,集中開展查處戶外違法廣告、不按規定開啟夜景燈飾、城市“牛皮癬”、流動攤販、店外設店、佔道停車、亂傾垃圾、垃圾沿途拋撒等有礙市容觀瞻的違法行為。此類違法案件增加幅度很大。

    該局在天山區、沙依巴克區、新市區、水磨溝區4個中心城區開展創建執法示範一條街活動牞創建街道實行嚴管,出現違法行為立即查處。他們還落實聯合督查考評制度,不定期邀請相關部門領導組成聯合檢查組,檢查考評市、區兩級行政綜合執法機關對轄區各類違法的查處情況,通報考評結果,督促解決問題;督查解決群眾來電來訪、12319城建服務熱線、市長專線、領導批示等反映的各類問題。(王蓓、劉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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