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6月13日電(記者蔡玉高)南京市政府近日作出規定,今年9月底前,除涉及國家機密和依法保護的商業秘密,政府及相關部門所有政務信息都必須公開。
按照規定,今年9月底,南京各區縣、各部門要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工作;學校、醫院及水、電、氣、公交、電信等公用企事業單位,要根據行業特點,編制好公開目錄。目錄編制過程中,要對行使行政權力辦理的各類事項進行逐項審核,從依據、內容、對象以及形式、程序、時限等方面明確規範要求。
南京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南京市將進一步拓展政務公開內容,創新公開方式。對各類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都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採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時如實進行公開。防止和克服“只公開對本部門有利的信息,隱瞞不利於本部門利益的信息;或者只公開無關緊要的信息,而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關鍵信息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