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消費者減損 助“中國製造”提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0-13 09:15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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産品召回制度建立實施10年
——為消費者減損 助“中國製造”提質

    10月10日,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我國汽車召回制度經歷10年發展愈發完善。10年來,我國召回制度從無到有、召回能力不斷提升、召回力度不斷加大。産品召回制度,不僅是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民生的有力武器,也是提高“中國製造”質量水平的制度保障——

    10年前,因為沒有建立召回制度,汽車廠商針對汽車産品存在的缺陷,不是置之不理,就是以“免費保養”、“回饋行動”等名義私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國外汽車廠商往往把中國排除在“召回”之外。2004年我國頒布實施《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10年來,這一狀況得到了改變。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許新建説,“我國汽車召回制度的建立,填補了法律空白,有效保護了我國汽車消費者應有的權益。”

    今年3月,寶馬因發動機設計存缺陷,召回汽車23萬輛,這是一例由我國發現、判斷召回後引發國外同步召回的案例。根據國內投訴和主動輿情監測,啟動並引發國際召回,通過監測國際召回動態,及時啟動國內同車型的召回調查,我國召回工作能力明顯增強。10年來,由國家質檢總局牽頭,主管部門完善了信息收集、缺陷分析等工作程序,建立了專家庫、缺陷分析實驗室,産品召回實踐有了堅實的技術保障。“我國汽車召回管理機構與美國NHTSA在結構和功能上基本相同,汽車召回管理體系的工作流程及缺陷認定能力得到了國際同行的認可。”同濟大學汽車學院教授朱西産説。

    “召回制度在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成為推動提升‘中國製造’質量水平的有力武器。”許新建説。上海通用汽車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趙雪林表示,“《規定》實施後,上海通用積極響應,一方面成立了專門的召回管理機構,另一方面成立了‘卓越客戶體驗標準委員會’,強化對産品設計、加工製造、材料選用、標識標注等環節的管理,實行‘全員質量’管理,大大提升汽車産品質量。”

    另外,産品召回制度還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舉措。

    朱西産告訴記者,在汽車産品安全性能保障上,我國目前採取的是強制認證和強制召回的監管體系,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是目前我國最有效的汽車後市場安全監管措施,使汽車行業産品開發目標從“滿足標準要求、通過認證”提升到了“保證用戶安全性”的高度。

    朱西産説,“認證強調的是符合標準,而召回,即使符合標準,但只要還存在安全風險,就要啟動召回調查程序。”如此一來,汽車廠商更關注用戶實際使用中的安全問題,能有效防止認證中弄虛作假現象,開發中更加注重細節,及時發現、預防標準中還沒有規定的安全要求。

    從重事前審批,向重事中事後監管轉變,召回展現了其制度優勢,有效地推動了政府職能向維護市場競爭秩序、提供優質公共服務方向轉變。在《規定》基礎上,《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相繼出臺,食品、兒童玩具、特種設備等産品相繼引入缺陷召回制度,産品召回的種類和範圍不斷增加,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也不斷加大。(記者 劉松柏)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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