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以合理的價格信號促進市場競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17 20:33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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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價格下跌,居民電價有無下降可能?回答是可能的。

    “改革後,居民電價從理論上是可能下降的,但也會有電價上升的時候。”11月17日,國家發改委電力市場改革研究專家組成員、華北電力大學能源與電力經濟諮詢中心主任曾鳴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未來的電價改革方向時説。

    11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推進價格改革,更大程度讓市場定價。此次會議提出改革能源、交通、環保等價格形成機制,疏導價格矛盾,穩步放開與居民生活沒有直接關係的絕大部分專業服務價格。

    李克強強調,價格改革並不意味著就是“漲價”,而是為了切實形成一種由市場需求定價、“有升有降”的合理價格機制。

    目前,全國大部分商品已經放開價格,但是像電力、燃氣、交通、水等價格仍由政府定價。但是即便是公共服務性産品,也可以通過完善定價方式,讓定價更為接近市場價格。典型例子就是成品油價格今年已經出現“八連跌”。

    改革將穩步推進

    11月15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價格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是推進市場化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內容。

    截至目前,國家已經在水價、電價、鐵路貨運等多個領域實施價格改革試點。繼階梯電價之後,階梯水價、階梯氣價已在全國漸次推開。而農業水價試點已經在27個省(區、市)選擇了80個縣開展。主要採取明晰農業初始水權,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等辦法,農業用水給定額,用不完的可以賣掉。超額的可以從用水多餘的農民手中買。

    在鐵路領域,今年9月全線鋪通的準池鐵路是國家發改委批准的全國第一條貨運價格市場化調節試點鐵路。

    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價格改革將穩妥進行,主要原因是很多配套的改革要同時進行。比如像南水北調進京,輸水成本很高,但是北京水價剛調到5元/噸,不能因為成本上升,就馬上再調水價。城市自來水價格調整還需要政府定價。

    同樣,像鐵路貨運部分價格放開,但是要讓包括客運在內的鐵路價格全部放開,暫時難以實現。西南交通大學交通運輸學院副院長帥斌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目前鐵路體制改革尚未到位,鐵路總公司仍承擔了糧食、農資等國家重要戰略物資的運輸,如果價格一下子完全市場化,對市場影響很大。

    西南交通大學交通運輸學院副院長帥斌也認為,目前鐵路運輸的不少商品仍具有公益性,這部分運價的改革需要鐵路總公司自身的改革配套。“不能簡單地提高價格,或者國家實施補貼。”帥斌説。

    價格改革不等於漲價

    實施價格改革後,並不意味説就肯定是漲價,也存在降價的可能性。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下一步要縮小政府定價範圍,實行公開透明的市場化定價,有利於維護生産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合理的價格信號促進市場競爭,破除壟斷,撬動社會資本投資,以結構性改革的成效推動轉方式、惠民生。

    李克強指出,“我們的成品油價格打破了過去僵化的價格機制,完全由市場定價,剛剛走出的‘八連降’,説明由市場決定價格未必就是漲價。這裡面,市場這個價格指導最敏感的信號充分發揮著作用。”

    而根據未來電價等改革方向,改革後的電價隨市場波動,也會有下降的時候。

    曾鳴指出,電價改革的方向是管住中間的輸配電價格,也就是這部分政府定價,但是發電以及銷售電價放開。在煤炭等價格大跌時,發電成本下降,銷售電價也有下降的可能。

    而銷電企業可以為代理用戶通過電網買更便宜的電。但是煤炭價格如果上升,發電成本增加時,最後的銷售電價也會上升。

    “類似的情況,也可以出現在鐵路運輸價格上。即網絡是壟斷的,但是運營公司可以競爭。”曾鳴説。

    去年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定軍)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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