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下稱《指導意見》)對外發佈。在經濟下行壓力大,投資增速放緩的背景下,投融資體制改革有利於提高投資效益增強財務可持續能力,填補經濟薄弱環節供給不足短板,吸引民間資本從虛擬領域向實體經濟回歸。 近幾年經濟增長放緩,主要是投資乏力造成的。過去固定資産投資增長率保持在25%左右,2012年、2013年放緩至20%,今年可能僅達到有16%。投資疲軟背後存在多重矛盾:一是過去政府主導的投資“大幹快上”,導致地方融資平臺債務高企,現在進入還本付息高峰期,再進行新的投資在財務上越來越難以持續;二是民間投資大量流入在房地産、理財産品等領域,追逐短期高回報,資金“空轉”現象越來越明顯;三是實體經濟中存在大量薄弱環節,特別是滿足社會事業需要的基礎設施,投資回報週期長,回報低,陷入無人問津的困境。 由於居民儲蓄率較高,我國尚正處於加大投資的“黃金時代”,但擴大投資不是盲目投資,更不能堆砌形象工程,應追求能夠形成未來財富的投資。過去受投融資體制改革滯後制約,經濟患上了嚴重的“投資依賴症”,投資頻遭詬病。現階段的投資本來就是未來的消費,其本身無可厚非,關鍵在於投資能否形成財富積累,在於投融資體制能否與龐大的投資動員能力相匹配。 《指導意見》出臺就是要解決“投什麼”“誰來投”“怎麼投”等三大核心問題。圍繞“投什麼”,要推進信息電網油氣等重大網絡工程、健康養老服務、生態環保、清潔能源、糧食水利、交通、油氣及礦産資源保障等七大重點工程包;“誰來投”,則是調動社會資本積極性,明確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有一定收益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城鎮供水、供熱、燃氣、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運營,以及水電、核電、跨區輸電通道、油氣管網主幹線等能源設施建設,並向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開放城際鐵路、支線鐵路等的所有權和經營權;至於“怎麼投”,發改委已經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指導意見將於近期印發。 近年來,我國也曾出臺一系列鼓勵社會資本的政策措施,包括民間投資新36條以及各部門出臺實施的42項實施細則等。與過去不同,這次《指導意見》具體細化到七個重點領域,在市場準入上更明確,例如,在確保具備核電控股資質主體承擔核安全責任的前提下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核電項目投資,鼓勵民間投資進入核電設備研製和核電服務領域。 經濟進入新常態,投資也步入新常態。通過改革的辦法,讓社會基礎設施投資有穩定持續的回報,吸引社會資本源源不斷進入。穩增長、調結構、轉方式有望“水到渠成”。(新華社經濟分析師 郭洪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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