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反腐一樣治理“吃空餉”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13 11:05 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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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1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集中治理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堵上蠶食財政資金的黑洞。 

  國務院常務會議將治理“吃空餉”列為重要議題之一,足以證明中央政府對於這一問題的重視,也反映出目前“吃空餉”問題的治理所存在的嚴峻形勢。“吃空餉”現象到底有多嚴重?有數據表明,目前已查實的“吃空餉”人數為163587人,相應的財政支出費用達到了84億元,而潛在的數量或遠遠超過這個數。

  “吃空餉”的危害性不言而喻。正如常務會議指出的,是對公共財政資金的蓄意貪佔,它的直影響接體現為公共財政的流失。但在更長遠的危害上,則是對於政府廉潔形象的損耗,是一種不可輕視的腐敗變種,畢竟,任何一個“空餉”要得逞,要麼有權力的庇護,要麼存在著以權謀私。在這個意義上而言,將“吃空餉”治理上升到廉政建設的高度,像反腐一樣治理“吃空餉”,殊為必要。

從反腐的角度來看,對於“吃空餉”現象的治理也必然包括治標與治本兩個方面。常務會議要求近期在全國集中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治理行動,對虛報人員編制或實有人數套取財政資金,以及在單位挂名不上班、已終止人事關係但仍領取工資津補貼等各種名目的“吃空餉”,要堅決追繳資金,核減單位編制和預算經費,嚴肅查處責任人,對治理工作中弄虛作假、頂風違紀的,要從嚴問責,實質上仍是一種治標手法,屬於一種存量反腐。有必要看到,“吃空餉”現象的背後一般都存在著一種系統性的包庇結構,在內部的監督上很難見效。因此,引入外部監督,徹底追查相關責任人甚至是一把手的責任,則是一種必要的倒逼監督。當然,除了一般性的追查連帶責任之外,對於“空餉”的清理還應該超越追繳冒領工資、清退、開除相關責任人的層面,如福建信德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寶勝就認為,“吃空餉”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或侵吞公共財物,涉嫌觸犯詐騙罪或貪污罪,部門負責人也可能涉嫌瀆職罪,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較之於行政責任上的追責,法律的制裁無疑更具震懾力,可以説,實現“吃空餉”治理的法治化,是成功治理的一種重要保障。 

  而在對於已存的“吃空餉”現象予以清理之外,建立“不能吃”的制度機制則是必須加快兌現的治本行為。“吃空餉”之所以能夠成為一種較為普遍的現象,關鍵還是在編制管理上的權力約束不嚴,而這種權力約束的最大漏洞即體現為編制管理的透明度不足。以此而言,儘快建立職位、人數和人名的一一對應的編制公開制度,已經刻不容緩。事實上,這種公開也理當被視為是“陽光政府”的題中之義。常務會議提出要加強社會監督,建立規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的長效機制,這方面應是值得努力的嘗試。

  像反腐一樣治理“吃空餉”問題。一是要充分認識到“吃空閒”現象的嚴重性,二是要認識到治理的複雜性與難度,在治標與治本上實現治理的雙重突破,唯有此,才能真正走出治理—復發—治理的循環。(川昌)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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