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保障和改善殘疾人民生的措施,共享發展成果同奔小康生活。會議強調,保障和改善殘疾人民生,讓他們安居樂業,是織嚴織密民生安全網的重要一環,是社會公平正義、文明進步的標誌。 公開數據顯示,我國現在有各類肢體殘障人士超過8500萬人,自“社會保障”一詞2011年引入熱詞調查以來,它已經連續4年位居榜首,許多網民留言要求關注格外弱勢群體的保障問題,如靈活就業人員沒有社保、企退高工和下崗人員的養老金太低,以及對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救助尚存各種不足等等。早在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談到2014年的重點工作時,兩次提到殘疾人事業。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又專門把保障和改善殘疾人民生問題作為重點,足見國家對殘疾人事業的重視。 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要幫助殘疾人普遍參加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等制度,完善重度殘疾人醫療報銷制度,優先保障殘疾人基本住房。實際上,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在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得到極大改善的過程中,殘疾人這一群體的整體生存狀況也有了同步提高,據筆者所知,在很多農村居住的殘疾人不僅優先參加了各種農村社會保障,在低保救助、大病醫療等方面也都是農村基層政府尤其是村民自治組織的重點幫扶對象,尤其是對重度殘疾人的護理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方面,政府基層組織在給予重點幫扶的同時,還積極爭取社會慈善組織的幫助,應當説在這些方面,受到傳統道德文化觀念影響至深的農村,對於國家和地方各種涉及殘疾人的優惠政策和待遇,執行落實的力度往往超過城市。但是,受到農村各方面經濟條件的制約,農村殘疾人生存生活狀況還不能與城市、尤其是發達地區城市相比,更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筆者認為,完善城鄉交通等基礎設施,在正常人群體中高度樹立無障礙觀念,想方設法促進殘疾人公平就業才是保障和改善殘疾人民生問題的關鍵,國務院常務會議也強調,要促進殘疾人及其家庭就業增收,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對超比例安排的給予獎勵。把農村貧困殘疾人作為重點扶持對象,納入精準扶貧工作機制。要全面推進城鄉無障礙環境建設,強化殘疾預防、康復等公共服務,提高殘疾人教育普及水平。加快發展殘疾人服務産業,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為殘疾人服務,讓他們生活更加殷實、更有尊嚴。其實,現實中的殘疾人士之所以普遍感到沒有尊嚴,並不僅僅體現在經濟狀況和物質生活普遍低於健康群體,而是就業歧視和公共基礎設施及對殘疾人的公共服務還沒有真正落到實處。儘管國家和各地方對於殘疾人的就業出臺很多鼓勵政策,甚至在對接受企業稅收減免、融資貸款等諸多方面提供優惠政策,但越是這種以優惠政策吸引企業接收殘疾人就業的方式,越使得殘疾人感覺到被歧視。而大力發展和完善殘疾人公共設施基礎和公共服務,讓殘疾人就業和參與社會事務實現完全無障礙,才能真正讓殘疾人享有健康群體同等的尊嚴。 有媒體對殘疾人生活狀況調查表明,不僅貧困家庭的殘疾人感覺不被人尊重,即便是經濟狀況優越的殘疾人也認為自己缺少尊嚴,而主要傷及他們的尊嚴的就是出門難,因為出門難、出行難,不能和正常人一樣公平就業和公平參與社會各項事務,使他們從心理上産生自卑。我們很多城市主要道路交通的無障礙設施並不匱乏,甚至還很“健全”,因為包括城市管理在內乃至整個社會理念上的偏差,這些殘疾設施大多是中看不中用,尤其是各種無障礙設施,不僅十有八九與政府及各類公共服務機構出現“斷頭”,城市盲道更成為各類違法佔道的首選,儘管不少公共服務部門內部也設有無障礙,但這種無障礙並沒有與外部對接,某些城市甚至不準視障殘疾者專用的導盲犬乘坐公共交通,這些標誌著城市文明的“硬體”尚有諸多亟待完善之處,殘疾人無法實現“獨立”出行,又何談尊嚴。而一些發達國家,城鄉的無障礙設施不但與社會公共服務部門包括政府辦公樓、醫院、車站、學校、金融機構、城市公園等無縫對接,甚至包括很多超市商業網點,都設有無障礙通道和專門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櫃臺。將完善殘疾人設施服務促進殘疾人公平就業作為政府的一項基本職能,視為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遺憾的是在我們很多人還沒有在觀念上加以轉變,單單寄希望於用更多的政策“同情”乃至“施捨”,來改善殘疾人的物質生活狀況,卻忽視了一個最簡單的道理:“同情與憐憫不可能讓殘疾人得到真正的尊嚴”。唯有全面推進城鄉無障礙環境建設,提高殘疾人教育普及水平,促進殘疾人及其家庭就業增收,讓他們通過發揮自身的勞動和創造,才能感受到真正的尊嚴。 因此,作為各級政府和全社會應當首先轉變觀念,發自內心尊重殘疾人的各種權利保障,認真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以全面推進城鄉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提高殘疾人教育普及水平來促進殘疾人公平就業,他既是對殘疾人權益的一種特殊尊重,為他們贏得尊嚴創造條件,也彰顯出了國家制度和社會的文明。(朱永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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