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會議認為,把政府採購納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事關政府公信力,是建設法治政府、廉潔政府的重要內容。 至此,被稱為政府採購法的實施細則終於落地。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政府採購法》),決定該法自2003年1月1日開始施行。當時該法也指出,本法實施的具體步驟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此後到了2010年1月,《條例》草案開始徵求意見,到2014年最後一天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花了約5年時間。 對此,曾經參與《條例》草案起草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指出,有了細則後,政府採購將納入法治化的軌道,其中核心的是強化透明度。另外,仍有更細的工作要做,比如同樣是面對國貨,有的是節能環保,有的是小微企業的,選哪一個,可以設定一個含權重的評價體系。 劉俊海認為,“要做到透明,僅僅媒體發公告是不夠的,最好是網絡公開,讓供應商和社會,尤其是媒體進行監督。” 根據財政部數據,2013年全國政府採購金額為16381.1億元,比2012年增長了17.2%。從採購方式來看,2013年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完成的政府採購規模為13645.8億元,佔採購總規模的83.3%,公開招標方式仍佔主導地位。 提高採購信息透明度 12月3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認為, 必須深化改革,建立過硬的制度約束和管理措施,著力減少環節、提高效率,厲行節約,構建規範透明、公平競爭、監督到位、嚴格問責的政府採購工作機制,管住亂伸的“權力之手”,剷除滋生腐敗的土壤,把寶貴的公共資金花在刀刃上。 《條例》對政府採購法的規定作了細化。 一是強化政府採購的政策功能,要求突出節能環保、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等取向。 二是強化政府採購的源頭和結果管理,明確了從提出需求、確定標準到招標採購、履約驗收的全過程管理措施,要求公平、公正、科學地遴選和組成評審委員會。 三是強化信息公開,提高透明度。政府採購合同應當在指定媒體上公告,中標、成交結果必須公開。 四是強化對政府採購行為的監管和社會監督,加大問責處罰力度,嚴防暗箱操作、尋租腐敗,遏制“天價採購”、“黑心採購”、“虛假採購”等違法違規現象。讓陽光、高效的政府採購助力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 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徐煥東認為,《條例》的通過意味著政府採購法有了執行的細則,今後可以更好地防止出現不規範的採購情況發生。 比如政府採購法指出,政府採購的信息應當在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及時向社會公開發佈,但涉及商業秘密的除外。 而《條例》對於政府採購需要在媒體公告的規定更加詳細。比如政府採購信息、採購標準、採購項目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經復核後需要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信息,以及對集中採購機構進行考核結果,都應該在指定的媒體進行公告。 徐煥東指出,除了在指定的媒體進行之外,別的媒體也可以進行公告。“要讓未中標的供應商參與監督,增加招標的公開性和透明性。”他説。 嚴防尋租腐敗與暗箱操作 劉俊海指出,未來政府採購的範疇應該設定得更加寬泛,比如名稱可以叫“公共採購”,因為國企採購也應該納入進來,之前很多國企的天價採購也存在問題。 下一步,參與監督的也應包括落榜的供應商,比如有的供應商價格更低,産品質量更好,為什麼沒有中標,這方面應該給供應商監督的主動性,“監督不能僅僅是傳統媒體,互聯網公開是最好的。” 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在2013年的全國政府採購中,節能環保、中小企業的比重在增加。2013年 在節能環保産品採購方面,全國強制和優先採購節能、環保産品規模分別達到1839.1億元和1434.9億元,佔同類産品的86%和82%,增幅達43.6%和52.7%。 2013年,政府採購合同授予中小企業的總採購額為12454億元,佔採購總規模的76%。 各級財政部門和集中採購機構通過調整集中採購目錄、推進批量集中採購以及改進協議供貨方式等措施,進一步優化集中採購模式,有效解決了原協議供貨採購存在的“質次價高”等問題。 多位收訪專家認為,關鍵是要實現全民監督,這才是解決政府採購腐敗的最有效辦法。(定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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