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看住公共資金當好人民利益的“守護神” 李克強總理聽取審計工作彙報時指出,審計工作者要牢牢盯住公共資金使用,當好人民利益的“守護神”。既不能讓資金“趴在賬上睡覺”,更不允許資金跑冒滴漏和被擠佔挪用。特別是各項民生資金,都是事關群眾饑寒冷暖的保命錢、救濟款,決不能被“鯨吞蠶食”。總理的指示,指出了審計機關承擔的重要任務,也道明了審計工作者肩負的神聖使命。 為國者,以民為基。公共資金如何分配、怎樣使用、效益如何,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到政府的公信力。審計機關始終把對公共資金的審計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通過加強財政管理和預算執行審計,持續關注政府預算體系完善、財政支出結構優化、專項轉移支付清理整合、存量資金盤活、財政資金績效等問題,推動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圍繞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務院“約法三章”要求,制定加強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審計、加強對奢華浪費建設審計、加強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審計等意見,加大專項審計力度,促進厲行節約和規範管理,推動儉樸政府建設。圍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重點關注各類民生資金和民生項目,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林水事務、教育、醫療、彩票等資金和項目進行了審計,揭示和反映“小官貪腐”等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違法違紀問題,防止人民群眾利益受到侵害,切實發揮好審計作用。 當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公共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違法違規問題時有發生。比如,本應按時支出的資金卻“趴在賬上睡覺”,本應有特定用途的資金卻偏離了方向,本應用於特定項目的資金卻被擠佔挪用或跑冒滴漏,有的甚至被個人侵吞私分……如此等等,嚴重削弱了公共資金的效用,影響了國家惠民政策的落實,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這就更加需要審計機關深入落實總理指示,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牢牢盯住公共資金使用,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在刀刃上,切實發揮人民利益“守護神”的作用。 看住公共資金,必須努力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審計機關要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問題的重大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加大審計力度,創新審計方式,提高審計效率,積極探索公共資金審計監督全覆蓋的措施和途徑,實現“有深度、有重點、有步驟、有成效”的全覆蓋,加強對公共資金管理、分配和使用的全過程全方位審計監督。 要看住公共資金,必須深化財政審計。要把財政審計的著力點放到促進提高資金使用績效上。要促進盤活存量,重點關注各級財政資金該投未投、該用未用、使用績效低下等問題,關注存量資金的成因和結構,促進存量資金儘快落實到項目併發揮效益。要促進優化增量,不僅關注財政收入的真實性,更要關注財政支出的合規性和績效,嚴肅查處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截留侵佔等問題,促進資金安全規範高效使用。要促進提高行政運行績效,持續關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務院“約法三章”要求落實情況,特別是對清理辦公用房中出現的大量空置、停止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後出現的“爛尾樓”等新情況新問題,要積極提出對策建議,防止出現損失浪費。 要看住公共資金,必須加強民生審計。要結合社會建設及相關領域改革,有重點地加強對“三農”、社會保障、教育、醫療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項目的審計,堅持縱向到底,循著資金流向走,從政策要求、預算安排、資金撥付一直追蹤到項目、追蹤到個人,確保群眾真正從中受益。要著力監督檢查民生相關政策落實情況,特別是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情況,揭露和查處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揭示和反映政策落實不到位、目標未實現及資金分配不合理、管理不嚴格、制度不完善等問題,推動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群眾利益無小事,人民利益高於一切。廣大審計人員要牢記總理的囑託,堅持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始終把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審計工作的根本目標,始終把人民滿不滿意作為檢驗一切工作的最高標準,切實履職盡責,當好人民利益的“守護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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