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看來,目前是推動中國裝備“走出去”的“極好時點”。 他的依據是,現在不僅發展中國家,包括中東歐的一些中等收入國家,基礎設施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間,甚至有些發達國家的基礎設施也面臨老化等問題。 “中國在這方面的性價比有很強的競爭力,因而要不失時機加快推動中國裝備‘走出去。”李克強説。 2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有一個議題足足討論研究了兩個小時。 這個議題就是加快中國裝備“走出去”。 “改革開放初期,一些國家把大批生産線轉移到我國沿海地區,成就了風靡全球的‘中國製造’,現在我們也走到‘産業輸出’的時候了。”李克強主持常務會議時如是稱。 28日召開的常務會議重點部署了加快鐵路、核電、建材生産線等中國裝備“走出去”,推進國際産能合作、提升合作層次,提出把我國優勢産能和裝備打造成國家新“名片”。 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採訪的多位人士認為,對不同行業“走出去”進行層次性部署是28日會議最大的亮點。 多層次部署高鐵、核電“走出去” “現在是‘走出去’最迫切的時候:一方面是我們某些行業的過剩産能需要消化;一方面是中國已經到了對外投資的時代。”一位官方智囊人士昨日對本報記者表示。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培林認為,確定分類推進有關行業“走出去”的思路,比較切合實際,效果可期。 實際上,重大裝備“走出去”近來在多個場合多次被提及。裝備製造業正逐漸成為我國出口的重要增長點。2014年,鐵路機車、通信設備出口增速超過10%。 在重大裝備“走出去”這一議題中,高鐵與核電又是“當仁不讓”的主角。昨日的常務會議上,首先提到的又是“大力開拓鐵路、核電等重大裝備國際市場”。 會議提出,鐵路、核電“走出去”,要整合行業資源,創新對外合作模式,探索採取合資、公私合營等投資運營方式,為有需求的國家提供工程設計諮詢、施工建設、裝備供應、運營維護等全方位服務,並通過國際合作開拓第三方市場。 以高鐵為例,新華社報道稱,中國目前已經擁有世界先進的高鐵集成技術、施工技術、裝備製造技術和運營管理技術。目前中國正與美國、俄羅斯、巴西、泰國在內的28個國家洽談高鐵合作項目,與俄羅斯和泰國已經簽署了高鐵合作意向書。 “核電出海是必然的趨勢。”中國某核電公司一位內部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稱。 過去幾年,中國核電在“走出去”方面並不順利,其中一個原因是國內核電資源沒有得到整合。 “對外合作的方式,我們現在還沒有經驗。”中國核電專家、中核原計劃局副總工程師溫鴻鈞對本報記者稱,面對嚴峻的國際市場競爭形勢,應在政府主導下,儘快走出“散兵遊勇、單打獨鬥”的低檔次競爭模式。 有核電企業人士此前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核電“走出去”,是希望能夠“為有需求的國家提供工程設計諮詢、施工建設、裝備供應、運營維護等全方位服務”,從而帶動國內核電設備的出口。“但這的確很難”。 自2014年以來,中國核電企業也多次呼籲整合核電資源,國家層面給予支持,以便能夠在國際核電舞臺上與美國等核電強國“掰手腕”。 一位核電企業高層對本報記者強調稱,昨日常務會議提到的“通過國際合作開拓第三方市場”是重點。 鋼鐵、建材的新空間 “以鋼鐵、有色、建材、輕紡等行業為重點,針對國際市場需要,支持企業利用國內裝備在境外建設上下游配套的生産線,實現産品、技術和合規標準‘走出去’。” 這是中國裝備“走出去”的另一大重點。 提到鋼鐵行業,産能過剩是這幾年繞不開的話題。據冶金規劃研究院院長李新創介紹,目前,僅工信部通過的305家規範企業的産能就超過了11億噸,另外還有200多家企業沒有統計。 除了少部分産能直接關停淘汰,大量的過剩産能還得繼續尋找出路。“國內産能已經嚴重過剩,消費在7.5億噸左右已基本到了峰值,國內根本消化不了。”1月28日,西本新幹線高級研究員邱躍成向本報記者説。 鋼鐵大省河北此前就已經作出嘗試,即借用國際上的發展空間,將過剩産能化為有效産能。 目前,河北鋼鐵集團已在國際産能合作領域有所突破。該集團利用旗下海外礦山南非PMC公司和南非市場的優勢,已經正式啟動了一個500萬噸南非鋼鐵産業基地項目。 但並不是所有鋼企都有海外合作基礎。此前,國內鋼企將更多精力放在獲取更多鐵礦石資源上,而如此大規模計劃轉移産能方面,大多數鋼企突破並不多。 在邱躍成看來,目前國家層面推行的“一帶一路”政策,可能為中國鋼鐵的國際産能合作提供新的空間。“‘一帶一路’政策將涉及中亞國家、東南亞國家乃至更遠的非洲基礎設施投資,國內企業可借此到國外新建或整合當地鋼鐵企業,輸出國內的現有鋼鐵設備。” 他認為,在國際産能合作過程中,政策層面也會有相應的退稅、專項補助資金等方面的扶持。 專項資金支持 對於“走出去”的企業,如何做好政策保障,尤其是資金方面的保障最受關注。常務會議明確,用好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等現有政策,立足長遠支持一批重大項目。 此外,將按照市場原則,拓寬外匯儲備運用渠道,支持企業在境內外發行股票或債券募集資金,發揮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為重大裝備和優勢産能“走出去”提供合理的融資便利。 為解決企業“走出去”的資金難題,政府層面已作出多角度部署。 去年12月,國務院曾提出加大金融對企業“走出去”的支持,其中提到簡化境外上市、並購、設立銀行分支機構等核準手續;其次強調要推進外匯儲備多元化運用,發揮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用,吸收社會資本參與等,為企業“走出去”提供長期外匯資金支持;最後還提出要完善人民幣跨境支付和清算體系,穩步放開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市場,服務企業“走出去”。(王子約 張國棟 林春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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