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6日電(記者 安蓓)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改革政府投資管理方式和轉變職能,便利投資創業、規範市場秩序。分析人士認為,這意味著我國在進一步下放政府投資審批權的同時,著力解決監管弱的問題,以有效“放”、“管”結合,推動政府職能轉變。 會議認為,建立部門和地方協同聯動的投資項目審批監管制度,是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重要舉措,可使政府管理更加規範高效,防止隨意性和權力尋租,更好服務和方便群眾,對促進投資、帶動創業就業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的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包括三個層面:一是通過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解決審批多的問題;二是通過項目核準制度改革,大幅減少前置審批,解決審批難的問題;三是通過建立縱橫聯動的監管機制,解決監管弱的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司副司長羅國三説。 2014年,我國在2013年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基礎上,再次取消、下放38項核準權限,中央層面核準的項目數量進一步減少40%,連同2013年減少的60%,共減少約76%。 “大量審批權下放到基層後,出現基層承接能力弱,部門審批權同步下放不夠的問題,影響了投資審批制度改革的效果。”羅國三説,投資審批制度改革要更加注重質量,不能簡單一放到底,要和基層承接能力配合好,同時強調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 會議確定,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技術,加快建設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橫向聯通發展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縱向貫通各級政府,推進網上受理、辦理、監管“一條龍”服務,做到全透明、可核查,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這要通過‘制度+技術’來實現。”羅國三説,首先要建立統一的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其次,在受理項目申請時,將生成唯一的項目代碼,就如同“身份證”一樣,跟隨項目的整個審批監管流程;最後,實現從中央到基層政府“縱到底”,相關監管部門相互聯通“橫到邊”的一張網,來確保項目建設開工的合法性,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依法監管。 會議指出,一要合理劃分權限。在取消或下放審批核準事項的同時,儘快下放規劃、用地、環評等審批權限。按照方便辦事、就近服務原則,合理確定下放層級,提高承接和監管能力,確保接得住、管得好。二要重點圍繞開工建設和竣工投産環節,依據法律法規和發展規劃、産業政策、技術和準入標準等開展全過程監管。建立統一代碼制度,在項目受理時自動生成唯一代碼。實施項目審批限時辦結、建設進度信息在線備案、監管結果年度報告制度。三要加強在線監測、項目稽察等監督執法和信息公開,設立“異常信用記錄”和“黑名單”,為守信者開設服務快速通道,對失信者採取聯合懲戒措施。用“制度+技術”更好鞏固簡政放權成果,更大釋放改革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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