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重大水利工程穩增長、惠民生作用
——國務院常務會議解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26 07:0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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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 于文靜) 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去年以來,有關部門和地方按照國務院加大公共産品供給的部署,加快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目前納入規劃的172項重大水利工程,57項已開工建設,27項擬於今年內開工,其餘的要抓緊前期工作,條件成熟的應儘早開工。 

人多水少、水資源時空分佈不均是我國的基本國情水情,我國人均水資源量只佔世界平均的28%,水資源60%至80%集中在汛期。經過長期發展,水資源形勢越來越危急。

記者從水利部了解到,國家部署的172項重大水利工程,主要涉及農業節水、引調水、重點水源、江河湖泊治理、新建大型灌區等。從區域分佈看,西部地區有70項,中部地區38項,東部地區28項,東北地區36項。

業內專家指出,水利工程是支撐“四化同步”發展的基礎性工程、直接拉動經濟增長的支柱性工程。這些項目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區,有利於促進民生福祉、區域協調發展,對當前穩增長也有重要意義。

水利部部長陳雷表示,2014年,我國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取得新進展。同時也要看到,重大水利工程項目前期工作亟待加快,資金保障需要進一步加強。

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落實目標責任制,加快項目審批和資金下達,力爭今年7月底前完成新開工項目的可研審批,中央財政用於續建項目的專項資金5月底前全部下達,中央預算內水利投資6月底前下達90%以上。

水利建設需要切實資金保障。2014年,我國水利建設投資達到4881億元,其中中央投資1627億元;鼓勵社會資本投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水利貸款餘額達到7286億元。

會議明確,要發揮開發性金融作用,通過專項過橋貸款等方式,為地方開展水利建設提供過渡性資金支持。地方政府也可通過調整支出結構籌措建設資金。要用改革的辦法,通過財政貼息或其他市場化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

水利部規劃計劃司副司長汪安南表示,水利部研究制定《關於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實施意見》,初步提出了投資補助、財政貼息、價格機制、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

會議還指出,要對相關省份和重點項目開展專項督查、掛牌督辦,進度嚴重滯後的要及時調整投資計劃和資金預算,並督促整改、相應問責。使重大水利工程建設按期保質順利推進,更好發揮促發展、惠民生的效益。

責任編輯: 趙宇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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