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幾年,法院將有哪些變化?
——解讀修訂後的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26 16: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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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記者羅沙、徐硙)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即在十八屆四中全會後修訂的《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四五改革綱要)。意見圍繞建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這一關鍵目標,提出了7個方面65項司法改革舉措。

通過一系列司法改革,未來幾年中法院將有哪些變化,從這份人民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綱領性文件中可窺一斑。

訴訟以審判為中心,被告出庭告別“囚服”

意見提出,到2016年底,推動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促使偵查、審查起訴活動始終圍繞審判程序進行。

“從目前司法實踐來看,審判對偵查、起訴的制約作用沒有充分體現,人權司法保障力度有待加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説。

意見提出,推動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促使偵查、審查起訴活動始終圍繞審判程序進行;強化庭審中心意識,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全面貫徹證據裁判原則,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針對一段時間來社會熱議的被告出庭受審是否要穿“囚服”的問題,意見作出明確回應:“禁止讓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穿著識別服、馬甲、囚服等具有監管機構標識的服裝出庭受審。”

最高法司改辦主任賀小榮表示,犯罪嫌疑人是被指控的對象,並未確定為罪犯,不能給他打上符號、標注等有罪標簽。“這項改革有望近期推進,我們正和公安等相關部門進行緊密溝通和協調。”

改變“審者不判、判者不審、層層請示、層層審批”現象

“目前司法實踐中一些地方司法行政化問題還比較突出,審者不判、判者不審、層層請示、層層審批,違背司法規律和審判運行規律。”李少平説。

對此,意見抓住審判權力運行機制這個關鍵,提出一系列改革舉措,促進司法為民、司法公正。

意見明確,健全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機制和辦案責任制,健全院長、庭長審判管理和審判監督機制,改革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要求審判委員會主要討論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

賀小榮表示,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就是要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徹底解決審者不判、判者不審的問題。

“判決是應當由主持庭審的法官來做,同時任何權力都應當受到監督。所以,法院院長、庭長對法官的監督制約要加強,但這絕對不能侵害法官和合議庭的獨立審判權。”賀小榮説。

確保審判權獨立領導干預司法記錄將可查詢

據介紹,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將是法院本輪改革的重要目標內容。在機構設置、管轄制度、管理體制等方面,意見提出一系列措施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首次提出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推動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審判執行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具體來説,就是按照案件全程留痕要求,明確審判組織的記錄義務和責任,對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批示、函文、記錄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介質存儲、專庫錄入、入卷存查機制,相關信息均應當存入案件正卷,供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詢。

針對某些領導幹部通過電話或口頭指示干預司法的現象,賀小榮説:“要建立一種更加科學的記錄和通報制度,追究干預者的法律責任。但僅靠記錄和通報制度還不夠,進一步加大司法公開力度是最關鍵的。”

法官懲戒委員會將面世“説理”水平將是法官考核重要因素

意見明確,要在國家和省一級分別設立由法官代表和社會有關人員參與的法官懲戒委員會,制定公開、公正的法官懲戒程序,既確保法官的違紀違法行為及時得到應有懲戒,又保障其辯解、舉證、申請復議和申訴的權利。

賀小榮説,法官懲戒委員會在我國是新生事物。法官職業有一定特殊性,對法官的責任追究必須通過專業組織來進行。

“懲戒委員會與紀檢監察機關有所區別也互相聯絡,懲戒委員會對法官作出的鑒別和判斷,對紀檢監察機關的處理決定具有重要作用。”他説。

李少平表示,我國對法官沿用普通公務員管理模式,選任、管理等均沒有體現職業特點。因此,意見提出推動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法官員額制度,改革法官選任制度,確保品行端正、經驗豐富、專業水平較高的優秀法律人才成為法官人選。

意見同時提出推動裁判文書説理改革,建立裁判文書説理評價體系,將裁判文書説理水平作為法官業績評價和晉級、選升的重要因素。“裁判文書不可能不講理,法官辦案受到領導干預,那他可能把裁判文書説得符合法律嗎?”賀小榮説。

旁聽庭審將可上網預約

在庭審公開方面,意見提出建立庭審公告和旁聽席位信息公示與預約制度。對於依法應當公開審理,且受社會關注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已有條件範圍內,優先安排與申請旁聽者數量相適應的法庭開庭。有條件的審判法庭應當設立媒體旁聽席,優先滿足新聞媒體的旁聽需要。

“法庭不可能容納無數的人來旁聽,所以我們將建立預約制度。公眾可在網上進行預約,優先保證和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比如當事人親屬等參加旁聽。”賀小榮説。

他表示,由於法院設施的限制,不能滿足所有人旁聽,今後將利用視頻直播、網絡直播等方式滿足社會民眾希望旁聽案件的需要。“這個制度將在下一步不斷完善,會陸續推出一些配套舉措。”

責任編輯: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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