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代表委員審議討論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11 07:1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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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立法先行;全面深化改革,必鬚髮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作為"管法的法",立法法是規範國家立法活動的重要法律。

    "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10日,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圍繞"立良法、良立法",認真審議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暢談修改立法法的重要意義、現實針對性和修改建議。

    立良法,方能謀善治

    堅持立法先行,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立法工作關係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滁州市市長張祥安説,"為了適應立法工作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提高國家治理水平,適時修改立法法是十分必要的。"

    對於立法法的修改,代表委員普遍認為,這對於完善我國立法體制,提高立法質量和立法效率,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要的現實和長遠意義。

    良法善治,善治的前提是要有良法。"立法法是'管法的法',所以立法法的修改直接關係到立出良法。"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忠厚説,立法質量直接關係到法律的實施效果,立法法的這次修改,就是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直接體現。

    要制定"立得住、真管用"的法律

    "立法法的修改過程,就是最大限度的讓民智、民意、民情體現到法律的修改過程中。"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劉玲説,這次修法採取多種形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前兩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後,都將草案修改稿在網上全文公佈徵求社會公眾意見,充分體現了民主立法。

    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廊坊市工商聯副主席石克榮説,修正案草案中寫入了"稅收法定"原則;針對城市建設和管理中亟須解決的問題,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對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權限進行規範,防止其減損公民的合法權利;加強備案審查,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等等,這些草案中的重要修改,都是瞄準了現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立法法的修改特別關注了立法過程和立法質量。"全國政協委員、安徽省教育廳副廳長李和平説,一些法律很多過於籠統、原則,缺乏可操作性,而且立法過程中經常出現"部門利益法制化"的情況。這次修法針對以上問題進行了制度設計和規範,必將使今後的立法更加科學。"草案突出了由人大引領主導立法工作,這是修法的亮點之一,可以使今後制定法律更能體現公平正義。"

    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梁明遠説,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大會審議,是一次凝聚共識、尋找最大公約數的過程。這次立法法的修改是對立法經驗的全面總結,把好做法、好經驗提煉吸收,並且借鑒了外國的經驗,對今後制定"立得住、真管用"的法律,對全面依法治國,必將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充分審議討論讓草案更加完善

    匯聚人民意志,凝聚人民智慧。代表委員的審議討論,讓草案更加成熟、完善。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行長周學東建議,將草案中"備案審查可以公開"的條款,修改為"應當公開"。他説,既然提出審查建議,有關機關也進行了審查,就應該向提出者反饋情況,這樣可以保障提請審查人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對於賦予設區的市立法權,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律師協會監事長施傑認為,對設區的市的立法工作人員素質和立法程序一定要嚴格規定,防止其按照行政思維主導立法工作,影響立法工作的公平性。同時,上級立法機關對下級人大立法工作的監督機制要完善,以便處理好地方立法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對於司法解釋的進一步規範,有助於提高各級法院在審判工作中適用法律的水平。"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董開軍説,修法對司法解釋的對象、範圍,司法解釋的意義、效力,以及司法解釋的主體作了進一步規範。"這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有助於明晰和強化司法解釋的意義和效力,推動司法機關提升適用法律的水平。(記者 楊維漢、徐硙、徐慶松、陳剛、王思北、馬勇)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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