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電價格“聯動” 一策撬動多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4-09 11:00 來源: 中國青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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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為降低企業成本、穩定市場預期、促進經濟增長、有扶有控調整産業結構,適當下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一是按照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下調全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約2分錢。二是實行商業用電與工業用電同價,將全國工商業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下調約1.8分錢,減輕企業電費負擔。繼續對高耗能産業採取差別電價,並明確目錄,加大懲罰性電價執行力度。三是利用降價空間,適當疏導天然氣發電價格以及脫硝、除塵、超低排放等環保電價的突出結構性矛盾,促進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中國政府網4月8日)

    煤炭、電力都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煤炭價格變化直接影響電價,電價變化又影響著各行各業的價格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煤電價格一直是我國政府宏觀調控的重點,也是社會各方面關注的焦點。這樣,在我國煤炭價格不斷處於下行通道的情況下,國務院適時調整降低燃煤上網電價,很顯然再次啟動的是“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是利用該政策的有利規定,為煤電上下游相關行業和方面帶來政策紅利。

    我國煤電聯動政策始於2004年年底。當時國家發改委發文規定,以不少於6個月為一個煤電價格聯動週期,若週期內平均煤價較前一個週期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便將相應調整電價。此次聯動,這應該是我國實施煤電聯動機制以來的第6次煤電價格聯動了。而且最早的前四次都是聯動漲價,去年8月份的是小幅調降(下調幅度在1分/千瓦時左右),而今次的調降幅度是去年的2倍。就此意義上講,此次煤電聯動降價,再次有力體現了真正意義上的煤電聯動有升有降、該降多少就降多少的內涵,具有階段性、轉折性意義,標誌著我國的煤電價格改革質的提升。

    更重要的直接意義在於,此次煤電企業上網電價的降低,對各地各級電力直銷企業而言,是一個巨大利好——其它不變的情況下,買電的價格低了2分,而賣電的價格降低了1.8分,成本縮小了0.2分,利潤當然就更高了;而對最終消費者,最終用電價格與以往相比降低了1.8分,這當然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和利好。

    亦因此,此次煤電價格降低真正體現和凸顯了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最終讓利消費者的應有根本意義——作為資源價格改革的一部分或一個環節,煤電聯動的目的就是要進一步理順電力市場價格秩序,為廣大消費者帶來實惠。

    而更重要的間接意義在於,在我國目前經濟正經受下行壓力的情況下,工商企業普遍電價等負擔仍然較大,此次煤電聯動後明顯的工商業同價和降價(每度電1.8分),無疑是為工商業減負甩包袱,為其輕鬆健康發展注入活力,更為我國接下來整體經濟的平穩健康發展,實現全年既定經濟發展目標,提供了基礎正能量、便利條件和間接強大動力。

    同時,此次煤電價格聯動,有效縮減了電煤價格與天然氣發電價格以及脫硝、除塵、超低排放等環保電價的價差距離,適當疏導緩解了煤電與他們之間的突出結構性矛盾,對促進發電企業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也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和引導意義。

    此外,此次煤電價格聯動,讓最終消費受益的,不是簡單的所有工商企業等都一律降價,而是有選擇的繼續對高耗能産業採取差別電價,並明確目錄,加大懲罰性電價執行力度,通過電價政策引導所有國內産業向低耗環保的道路上邁進,對我國落實治理污染、落實節能減排的國家目標以及國際承諾,也都具有較大的促進和落實作用。

    可以説,此次一個煤電價格“聯動”政策,撬動實現的是多方利好。對待這一政策的實施,我們需要叫好,也值得期待。(余明輝)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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