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評:為創業創新插上政策的“翅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6-05 11:12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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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月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措施,增添企業活力,拓展發展新天地。會議指出,對小微企業、孵化機構和投向創新活動的天使投資等給予稅收支持。取消妨礙人才自由流動的戶籍、學歷等限制。為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成長留出空間,不得隨意設卡。發展創業孵化和營銷、財務等第三方服務。

    對小微企業、孵化機構和投向創新活動的天使投資等給予稅收支持,將科技企業轉增股本、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推至全國,將使小微企業、孵化機構和天使投資能夠保有更多的發展資金,讓生命和血脈一樣的現金流更多地在創業創新中發揮價值。由於稅收政策對市場的調節作用非常顯著,對創業創新的稅收支持政策也將引導傳統産業的企業通過改變投資結構發展新的增長點,從而使更多傳統産業積極轉型,激發我國經濟的新活力。

    取消妨礙人才自由流動的戶籍、學歷等限制,將讓更多被戶籍等因素牽制著的人才,更有勇氣投身到創業創新的大潮中。當下,在一些大城市,有很多年輕人為了戶口,不得不在一個自己並沒有多少熱情的崗位上“熬年頭”;另一方面,卻有更多的年輕人因為戶籍限制,被束縛了創業創新的拳腳。同時,學歷限制也讓很多真正有創造性才能的人才處處碰壁,讓有專長的人才沒有機會公平參與創業創新。因此,取消妨礙人才自由流動的限制,才能讓更多人邁出創業的第一步。

    為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成長留出空間,不得隨意設卡,目的在於讓創新成果擁有發展空間,不被舊有的規定、制度扼殺或扭曲。創新成果來之不易,相關部門應予以善意的保護,而不是因為缺少與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相適應的法律規定就以“違法”的眼光對待。創新的成果理應超出既有的認知和法律規定,相關部門對於法律和規定的執行,要有發展的視野。用舊規定限制新事物,是懶政的表現。

    發展創業孵化和營銷、財務等第三方服務,為創業創新指明了事半功倍的發展策略。創業創新不必等到“五臟俱全”時才能啟動,更何況專業成熟的營銷、財務等第三方服務,遠比新組建的小團隊甚至是創業團隊中的個人有實力。值得注意的是,借助第三方服務不但能夠獲得相關的人脈、資源,更能幫助創業團隊降低管理成本和團隊摩擦風險。因而在鼓勵創業創新的同時,發展與創業相應的第三方服務也是必要的環節。(戚偉)

責任編輯: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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