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了,存貸比” 中國銀行業迎重大變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6-25 14:26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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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了,存貸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月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的全文公佈後,其中關於“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刪除了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比例不得超過75%的規定”的內容一石激起千層浪,市場反響熱烈。

    存貸比,即銀行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的比例,因而又被稱為“貸存比”。現行中國《商業銀行法》于1995年5月10日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後根據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決定》修正。其第三十九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24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鑒國際經驗,刪除了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比例不得超過75%的規定,將存貸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為流動性監測指標。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取消存貸比正當其時

    “關於存貸比的存廢,業界討論了若干年,應該説上世紀90年代《商業銀行法》制定之初存貸比發揮了一定作用,但隨著銀行業市場化逐步推進,其必要性越來越低,近年來也存在不少爭議。此時提出取消,從市場條件和輿論來講時機都已成熟。”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向中新網記者表示。

    宗良介紹,之所以中國有“存貸比”一説,乃是上世紀90年代的具體背景下,為了防止銀行過度擴張信貸的風險而設立,“如果沒有這個存貸比指標,當時市場化程度沒有現在這麼高的情況下,可能確實存在銀行過度放貸的衝動。存貸比在那個時代作為一個約束指標制約了這種非理性衝動。”

    時過境遷,存貸比75%上限的限制已越來越不能適應經濟和金融的發展。

    “特別是目前,我國經濟下行壓力較大,而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應該説還不充分,這一狀況雖然不能説是貸存比直接帶來的,但客觀上的確形成了一些制約。”宗良坦言。

    為解決這一困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已于2014年7月發佈《關於調整商業銀行存貸比計算口徑的通知》,以幫助商業銀行將更多的信貸資源用於支持實體經濟。

    調整近一年來,根據銀監會發佈的監管統計數據,中國銀行業流動性水平比較充裕。2014年12月末,商業銀行流動性比例為46.44%,較年初上升2.42個百分點;人民幣超額備付金率2.65%,較年初上升0.11個百分點。2014年12月末,調整後人民幣口徑存貸款比例(人民幣)為65.09%。

    從今年5月發佈的一季度數據來看,流動性水平繼續保持充裕。2015年一季度末,商業銀行流動性比例為47.46%,較上季末上升1.02個百分點;人民幣超額備付金率2.30%,較上季末下降0.35個百分點;存貸款比例(人民幣)為65.67%,較上季末上升0.58個百分點。

    總體來看,完全取消存貸比的時機已成熟。

    匯豐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屈宏斌此前指出,五月中國信貸新增貸款9000億元(人民幣,下同),這表明此前寬鬆效果初現,加之對地方政府融資支持力度加強(如債務置換等)均有所貢獻,社融總量高於預期得1.22萬億元。股票和債券融資佔比在年內高位,這有利於把新增流動性轉到實體經濟,但作用有限。

    “短期內寬鬆效果的落地仍需通過放鬆存貸比等措施鼓勵銀行放貸。”他強調。

    銀行可放手大幹 實體經濟獲益

    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存貸比便將正式進入歷史舞臺。今後,商業銀行將可自主安排其對實體經濟的融資規模。

    “這有利於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宗良表示,隨著中國銀行業市場化程度的提高,應該將存款與貸款比例等可由商業銀行自行解決的事務交由商業銀行自行處理,“市場主體都應該擁有靈活裁量權”。

    取消存貸比,首當其衝利好中國各家銀行。華泰證券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羅毅表示,銀行目前信貸資産端經營主要受信貸額度、資本金、存貸比等限制,存貸比若取消,將解除銀行頭頂一緊箍咒,緩解銀行攬存壓力,部分精力由吸儲轉移至資産管理、存量盤活等未來藍海領域。資産端經營靈活性增加(如美國銀行業正常年份存貸比90%左右),負債端存款成本降低,利好銀行中長期發展。

    更為重要的意義,則在於令銀行較少顧慮地去支持實體經濟。正如國務院常務會議所指出的,“這有利於完善金融傳導機制,增強金融機構擴大“三農”、小微企業等貸款的能力”。

    “存貸比在過去是一個約束性硬指標,銀行必須按照這個指標來安排自身的流動性,比如在利率有利的情況下本來可以放出貸款但在存貸比指揮棒之下可能就惜貸了,連鎖反應就可能波及到實體企業融資。”宗良分析。

    “存貸比的歷史作用已經起到了,如今是時候退出歷史舞臺了。”他表示,未來存款作為銀行主要資金來源的地位將逐漸被理財、大額存單等所取代,此時再將貸款與存款綁定意義已不復存在,“更重要的是我國監管部門監管水平也提高了,有更多監管指標去替代存貸比。所以取消它是完全可行也是必要的。”

    保障網初具規模 未來風險可控

    取消存貸比亦非不存在需要關注的負面效應。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此前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提醒,深化金融改革,一方面官方要簡政放權,把本應市場來決定的事項交還給市場,另一方面市場還應有承接這些改革的機制。

    他舉例指出,伴隨著銀行存貸比要求今後得到放寬,以及民營銀行的問世,需要正視由此帶來的潛在風險,並提供相應的制度保障,譬如存款保險制度、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等。

    存貸比取消後,如何確保金融穩定,不出現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宗良分析,不必過分擔憂風險,因為一方面經過二十年時間錘煉,中國商業銀行管理和應對風險的能力已今非昔比,另一方面監管層的監管水平亦足以管控取消存貸比後的一系列新情況。

    “同時,今年開始實施的存款保險制度也為今後存貸比的退出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宗良認為,取消存貸比後,中國銀行業總體流動性仍將保持充裕和健康的水平。(記者 彭大偉)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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