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相關負責人就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
《意見》印發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7-13 16:14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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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 讓學生穿放心滿意校服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負責人就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 
《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四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針對校服管理的關鍵環節,提出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形成有效管理服務體系。為向社會解讀政策,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1:《意見》是在什麼背景下出臺的?

  答:校服質量和式樣與中小學生健康和形象密切相關。優質、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積極探索。近年來,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學生穿著校服已成為普遍共識,各地也結合實際進行了有益探索。但國家層面針對中小學生校服,僅原國家教委于1993年印發了《關於加強城市中小學生穿學生裝(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就城市中小學生穿校服提出原則性意見,限於事業剛剛開啟,對校服生産、採購、選用等核心操作環節均未作出具體規定,已不能滿足當前形勢要求。特別是近一時期,部分地區出現了“毒校服”、“醜校服”情況,影響孩子身心健康,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成為熱點焦點,亟待對中小學校服管理進一步規範。

  問2:請簡要介紹一下起草過程。

  答:文件起草主要分為三階段。一是調查研究。先後組織6個調研組赴10余省開展校服工作專項調研,通過座談、走訪學校、現場考察企業等方式,了解校服生産、銷售、監管、使用情況。並整理分析各地反映的問題和已出臺的校服管理文件,明確文件核心內容。二是專家論證。意見涉及多個部門,專門組成教育部、質檢總局、國標委、中紡聯、纖檢局、教育部裝備中心等多部門及有關專家參加的起草組,形成初稿後,先後5次召開會議,請60名專家和基層教育裝備部門負責同志反復論證。三是徵求意見。廣泛徵求了32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以及部分學校校長、教師、學生的意見,反復修改完善。

  問3:社會各界都非常關心校服質量安全問題,請問《意見》通過哪些措施把好質量關?

  答:保障質量安全是校服管理工作的底線,為此意見提出了三項措施。

  第一,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要求採購單位在進行校服招標採購時,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生産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産。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産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産品安全技術規範》、GB/T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GB/T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剛剛發佈,是第一個專門針對中小學生校服的綜合性國家標準,所有校服生産企業都要遵守。

  第二,加強校服質量檢查。《意見》建立了“明標識”、“雙送檢”制度。一方面把好出口關,校服要具備成衣合格標識,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産品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採購單位在接收校服時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産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另一方面把好入口關,防止個別企業將送檢之外的校服以次充好,鼓勵實行“雙送檢”,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採購單位可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

  第三,建立監督懲處機制。一是加強企業監管,嚴厲查處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産校服的企業、銷售質量不合格校服的銷售商。要建立內部“黑名單”制度,明確採購單位不得向列入黑名單企業採購校服。二是加強人員監管,依法處理學校、相關部門和機構工作人員在校服採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三是暢通反映渠道,要充分發揮12315消費熱線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用,方便學校、群眾反映問題,並及時將依法查處校服生産、銷售企業的行政處罰信息進行公示。

  問4:據了解,目前各地校服購買形式也不盡相同,請問如何加強監管?

  答:校服購買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完全進入市場流通,學校和家長共同確定樣式後,由家長到校服門店購買,校服廠家和銷售商接受市場監督。二是由政府出資,通過政府採購方式購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招投標工作即可。採用上述兩種模式的地區較少,只有個別省進行了試點。三是由採購單位直接面向生産企業採購,各地普遍採用此種模式。為加強採購監管,《意見》明確要求採用代收費定向採購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法制訂校服採購操作規範程序和統一採購合同,全程公開採購過程。採購單位要加強校服採購公示,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採購流程、採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採購各環節相應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採購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這一系列措施將採購全過程置於陽光之下,確保公正公開。

  問5:印發此文件,是否意味著今後所有學校的學生都要穿著校服?目前校服主要由家長出資購買,請問如何尊重其作為參與主體的地位,發揮其主動性,讓學生和家長滿意?

  答:出臺這個文件並不是強制所有學校的所有學生都穿著校服,而是遵循“兩個自願”的原則。一是《意見》明確提出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選用校服的學校要加快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具體選用、採購工作。二是學生自願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製作校服。做好校服工作的宗旨就是讓學生穿優質校服,讓家長放心滿意。目前,購買校服的費用主要由學生家庭承擔,更應該提高其參與度,尊重其作為參與主體的地位,發揮其主動性,齊心協力共同把好事辦好。可以説,《意見》的實施將建立學校和家長的溝通協商機制,也為社會各界參與校服工作提供了平臺。

  問6:此前,校服款式曾遭網友吐槽,請問對改進校服款式有哪些考慮?

  答:校服不僅要安全,還要好看,這樣才能充分展示青少年的風貌,發揮校服的育人作用。改進校服款式需要社會各界特別是專業設計人員主動參與,不斷創新校服式樣。為此,教育部教育裝備研究與發展中心專門組織了尋找“最美校服”活動,面向社會廣泛徵集遴選校服款式,將經過專家評審、網絡投票等環節,遴選出一批優秀作品,供各地選用。同時,積極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實際開展校服遴選活動,充分考慮學生體育運動與課間活動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貼近地域文化特點,符合時代精神特徵,並適度扣合傳承民族文化需求,不斷推出美觀適合、學生愛穿的校服。

  問7:我們認為,《意見》有很多政策創新點,請談談主要方面?

  答:《意見》是第一個國家層面系統規範校服管理的指導性文件,深入總結各地成功經驗,並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提出很多政策創新。如:依標管理,完善了校服國家標準體系,明確生産和採購校服要依據國家標準;鼓勵明標識、雙送檢,校服出廠要送檢,具備“成衣合格標識”,進校時可結合實際送檢;建立黑名單,定期內部通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産企業名單,明確採購單位不得向“黑名單”企業採購校服。陽光操作,在保障校服市場公平的同時,公開中標企業、質量標準、採購流程、採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産品追溯,採購所有材料都要存檔,採購合同要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跟蹤管理校服採購全過程。評議推薦,校服選用和式樣遴選都採取評議推薦,引入家長、學生及社會各方參與,集思廣益並保障過程公平。循環節約,探索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努力降低資源能耗。困難扶持,對家庭貧困學生等特殊群體無償提供校服,鼓勵社會各界公益捐助購買校服。自主自願,學生可根據意願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製作校服。

  問8:如何貫徹落實《意見》,並確保取得實際效果?

  首先,要加強校服發展保障。鋻於中小學實行國務院領導,省級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因此,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校服發展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學生能夠穿著校服。對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要採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同時提倡,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地方政府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並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還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學校或學生校服。

  其次,要健全校服工作機制。要求各地有工作規劃,依據本意見制訂本省級中小學生校服管理意見,細化各項工作措施,進一步明確工作任務、工作原則、具體職責。由於中小學生校服工作涉及環節多、部門多,必須推動建立教育、工商、質監、標準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要強化由教育部門牽頭的部門聯動機制建設。基於管辦評分離的總體要求,還要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作用,通過行業自律保障校服品質。

  第三,要加強督促檢查。要求各地每年定期開展校服質量聯合專項檢查,督促校服生産企業、銷售商、中小學校等做好校服工作。同時,國務院有關部門也將適時派出聯合督查組,開展校服工作專項督查。

  總之,要將校服管理作為系統工程,綜合施策,統籌推進,調動各方力量共同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穿著舒適校服、美麗校服、安全校服。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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