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評:創業創新的步伐不該被“資格”阻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7-16 14:36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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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工作需要“持證上崗”,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從業者的職業技能,保證了工作質量。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職業都要有“證”才能幹,職業資格許可過多、過濫反而會阻礙經濟的穩定發展,也會阻擋創業創新的步伐。7月1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以釋放創業創新活力。

活力的不斷釋放,根本在於創業創新者奮發有為,關鍵在於政府各部門鼎力支持。本屆政府履職以來,通過簡政放權、拓寬融資渠道等一系列舉措,持續激發著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情。扶持到位了,市場主體的發展更有保證了;門檻降低了,創業創新者更有信心了。

降低門檻,就要向職業資格亂象“重拳出擊”。比如有的“資格”並不是職業必須,卻往往拒求職者于門外;有的“資格”于實際工作意義不大,卻往往限制了從業者的進取。也有一些人,做起了“資格”的“啃老族”,仿佛“一證在手,萬事不愁”。

記得在去年6月的一次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指著一項即將被取消的職業資格,詢問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鍾山:“‘國際商務專業人員’是做什麼的?鍾山,你有這個資格許可嗎?”鍾山搖了搖頭,會場頓時響起一片笑聲。總理也樂了:“你可是我們的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啊!連你都沒有資格,這個資格許可不是莫名其妙嗎?”

因此,清理規範職業資格極其必要。本次常務會議決定,在去年以來已取消149項職業資格的基礎上,再取消網絡廣告經紀人、註冊電子貿易師、全國外貿業務員、港口裝卸工等62項職業資格。

任何一項政策措施的施行,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則要求,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也不例外。本次常務會議指出,對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以及國務院行業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規依據,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産安全關係不密切或不宜採取職業資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請修訂法律法規後予以取消。同時抓緊建立國家職業資格管理長效機制,向社會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

既要于理有據,也要有法可依;不僅要契合多數人的意願,更要符合法律的規定。有了百姓的支持,政府就更有改革的勇氣;有了創業創新的不竭動力,中國經濟就更能提質增效。

  為長遠計,就不能讓不合理的“資格”阻擋創業創新的步伐。(馬若虎)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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