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部署實施大病保險 今年底前覆蓋所有城鄉參保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7-23 09:11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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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更好守護困難群眾生命健康。

    會議指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把社會保障與商業保險相結合是持續深化醫改的重大創新。

    會議決定,從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

    對參保大病患者需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給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達到50%以上,今後還要逐步提高,有效減輕大病患者就醫負擔。到2017年,建立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

    南開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係教授朱銘來指出,這意味著過去大病保險從試點階段,開始進入到全面實施階段了,政府會進一步加大投資,當然不同的地區額度會有差異。

    他指出,下一步需要實現大病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以及救助制度三者的無縫對接,這涉及到信息共享以及資金共享;同時要要注意這項政策受眾應是貧困群體(低保群體)或是因病致貧的群體。

    “在這裡就需要對因病致貧的人群,作出更科學的經濟學上的界定。”他説。

    全面實施大病保險

    目前大病保險政策,實際上是2012年國家關於大病保險政策試點的推廣。

    當時六部委制定的《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提出,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同時採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並通過政府招標選定承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招標主要包括具體補償比例、盈虧率、配備的承辦和管理力量等內容。

    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目前各地試點的情況還有差異。

    比如有的地方實施大病保險辦法時規定,在居民發生大病産生高額費用在基本社會醫療保險報銷費用後,商業保險公司對其餘的費用按照規定的一個範圍和比例進行報銷,有的地方設置最高額度,並有比例限制,比如有的是50%或者60%。

    但是有的地方不設定最高額度,而是規定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和補償比例,一般是個人負擔的大病費用越高,補償報銷比例越大,有的達到了85%。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公共政策學教授顧昕指出,政府招標選定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這意味著大病保險採取“社會再保險模式”,相當於社會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撥出一筆錢再保一次險。

    商業保險公司名義上是保本微利,實際上也有好處。因為通過幫參保人買單的方式,可以獲得數據。

    比如知道參保人得的是什麼病,得病的概率是多少,費用大概在什麼範圍等,基於數據這些商業保險就可以有針對地設計保單。“這是商業保險公司了解市場情況的一個手段。”他説。

    上述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指出,要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要求,原則上由政府招標選定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保費實行單獨核算,確保資金安全和償付能力。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特約研究員余暉認為,大病保險能否持續,需要看社保醫療基金有無大的結余,否則需要政府投入資金。大病保險能保到什麼程度,這些都還需要仔細研究,“但這種措施能夠補充大病治療的資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公民的大病問題,肯定是一個挺好的措施。”他説。

    人社部數據顯示,2014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總規模達到14735億元,比上年增加1843億元,增長14.3%;比2009年增加8685億元,年平均增長 19.5%。

    2014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存5537億元,比上年增加731億元,增長15.2%;比2009年增加2876億元,年平均 增長15.8%。

    共同發揮托底保障功能

    本次常務會議也指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等緊密銜接,對經大病保險支付後自付費用仍有困難的患者,由醫療救助、慈善救助等給予幫助,共同發揮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防範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事情出現,顯著提升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公平性。

    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過去類似惡性腫瘤、白血病、腎透析、心臟支架手術由於醫療費用高,達到幾十萬甚至百萬,經常使得很多家庭因病返貧。目前對參保大病患者需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給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達到50%以上,今後還要逐步提高,因此除了基本的社會醫保,大病保險外,仍需要其他的救助制度。

    南開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係教授朱銘來指出,隨著科技和社會的發展,醫療費用也會相應特提高,所以個人繳費制度將會有所調整,而繳費金額也會增加。但是大病醫療保險基本的原則不變,那就是保護弱勢群體,讓更多的資金和政策向弱勢群體傾斜。

    商業保險這塊可能更應該將重點放在資源購買上,譬如高端藥物、進口耗材器械等,這可能會增加商業保險機構的成本,普通老百姓可能因此要承擔更大的壓力。

    現在看病成本高很大程度上與診療程序多、收費高,以及醫療系統存在的其它體制機制問題導致的,“所以需要貫徹和落實‘三醫聯動’(醫院、醫保、醫藥改革聯動),並在支付方式的完善方面作出努力,對醫療機構的監督和監管也要做好。”他説。

    安徽省阜南縣趙集鎮一名骨結核病患者告訴記者,目前骨結核屬於大病,可報銷費用65%。

    他認為,農村與城市差距大,大病治療花費太多,窮人看不起。而且好的醫療條件都在比較發達的一線城市。對於外地人,除了看病,衣食住行的花銷也比較大。這樣就導致了沒有錢看病。國家醫保應該實行全國統籌統一,在各個地方都能使用。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公共政策學教授顧昕認為,“大病”就是花錢多的病。

    基本醫療保險有封頂線,有的地方是10萬、20萬或 30萬,但是如果得了大病,比方是白血病,治病費用很高,在60、70萬左右甚至以上。在封頂線以上的就應該由大病保險來付,在封頂線以下的就由基本醫療來付。這需要銜接。

    此外還有病人的費用賬單的審核問題,如果社保沒有認真審核,讓原本60萬的醫療費用增加到了70萬,這就意味著商保要多付10萬。所以商業保險公司不僅要關注封頂線以上的醫療費用,還要關注封頂線以下的費用情況,這就涉及是社保審核還是商保審核,還是兩者一起審核的問題。

    目前有一種方法是將醫療審核和買單的工作外包給專門的公司來做,國際術語是“TPA”,俗稱第三方管理,但這裡有個問題是外包的費用要由誰來出?這些都是需要銜接的內容。

    而2012年《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文件中,對於社保和商保怎麼銜接的問題,並有沒有給出方向性的意見。

    顧昕認為,很多問題還是要慢慢探索。“大病保險是就是要試圖緩解這種因病致貧的情況,雖然目前因為種種原因不能立竿見影,但總體還是有所幫助的。”他説。(定軍、陳海銀、頓雨婷、葉麗麗、胡俊如)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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