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到6月中旬,國務院部署開展了對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第二次大督查。同時,審計署也進行了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從督查和審計情況看,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總體情況是好的,但個別地區和部門還存在工作不協調、落實不到位、工作進度慢等問題。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關於對全國第二次大督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認真糾正,嚴肅整改,限期處理解決好存在的問題。(7月28日新華社) 在7月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就專門聽取了國務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實重點督查情況彙報,並要求對落實不力的堅決處置整改。此次國務院辦公廳再發通知對全國第2次大督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是對常務會議要求的具體部署,也充分表明了國務院對於督查問題整改的堅決態度。 從督查組調研情況的反饋來看,總體上各地區、各部門對貫徹落實重大政策措施的態度堅決、思路清晰、積極作為。但影響政策落地生根的“中梗阻”現象仍比較突出。如一些部門對中央部署缺乏深入細緻的研究,不能制定接地氣的實施細則,存在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傳達文件的現象;一些部門缺乏深入一線的調研,對重大政策措施“最後一公里”的實際效果心中沒數;一些部門和地方在落實重大政策部署時,囿于局部利益,相互推諉扯皮。 以上可以歸結為兩點,一是形式主義,如以會議落實會議,這正是政策落實的大忌。二是,因部門和地方利益産生阻力,也可以稱之為“既得利益的阻擾”。可以説,這些都是相關政策難以落實的共因所在,確保國務院重大政策措施的不打折扣,就必須要突破這樣思維“頑疾”,為深化改革掃除阻力和障礙。在此方面,李克強總理曾多次強調要嚴肅查處放權不到位、慵政懶政現象和破除部門利益。此次整改向落實不嚴“動刀”,不過是一種必然的結果。 從具體的問題來看,需要具體整改的事項有26項,涉及到12個省市,9個部門,包括土地閒置、財政資金沉澱、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網絡提速降費、藥品審評審批等多個方面。都可以説是備受民眾關心的重大民生工程,若縱由這些問題的存在,將大大削減中央簡政放權的改革善意和對民生的關懷力度。在影響上,這些問題和現象的存在,影響了財政預算的執行、項目投資的落地和年度各項工作任務的如期完成,有個別問題和現象擾亂了正常工作秩序,違反了財經紀律,積聚了經濟風險,因此為保障經濟社會的良好運行,更需要加強後續的督查,確保整改真正落到實處。 根據通知要求,各地區和部門的整改方案要求於2015年8月15日前報國務院,整改報告結果則要求於2015年12月31日前上報。距離整改完成的時間目標尚有數個月,但鋻於問題的重大性,涉及整改的單位務必要有緊迫性,既保障問題整改到位,又要多舉一反三,從機制上和制度上對問題追根溯源,提升整改效率。 督查決不走過場,這是國務院對於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歷來的要求。對應到嚴肅整改上,也再一次印證了中央政府狠抓落實、絕不手軟的鮮明態度。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令改革疾風勁吹。(川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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