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7月3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融資擔保行業改革發展,更好發揮金融支持實體經濟作用。 擔保這種形式,自古以來便是金融業中不可或缺的一種降低風險、提高交易效率的手段。在當下,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大力發展融資擔保行業,是抓住了破解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題,增強實體經濟“細胞”活力的關鍵一環,更是為金融與實體經濟之間架起了一座座安全的“橋梁”。 不容置疑的是,小微經濟作為我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活躍市場、解決就業、發展經濟、促進結構調整方面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發展好實體經濟對於發展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著深遠意義。然而,長久以來,小微融資一直是金融服務的薄弱環節,與其在實體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極不匹配。 對於商業銀行而言,出於資金安全考慮,把防控風險放在了首要位置。小微企業規模小、抵押物少,成為銀行防控重點對象。如果解決了擔保問題,不僅能讓小微企業申請貸款時更加“有理有據”,進入門檻不再高,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讓貸款審批不再難;也為商業銀行的風險防控有了“抓手”,讓其可以“放開手腳”,科學、高效地為小微企業提供更加便利的政策。 然而,擔保的風險在於,為其它企業的銀行貸款提供了擔保,如果貸款企業屆時還不上錢,那麼擔保公司必須代為還款。受外部環境變化影響,擔保行業面臨的風險也在不斷增加。只有有效地化解與控制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風險,才能讓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無“後顧之憂”,讓金融進入實體經濟的通道少些阻力。 如何化解風險?在2014年,國務院召開全國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曾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要有針對性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完善銀擔合作機制。” 7月3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總理更是為融資擔保公司開出了具體的“良方”: 一要探索建立政府、銀行和融資擔保機構共同參與、共擔風險機制和可持續的合作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政府性擔保基金,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擔保貸款發生的風險給予合理補償。 二要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推動政府主導的省級再擔保機構在3年內實現基本全覆蓋,與融資擔保機構一起,層層分散融資擔保業務風險。 三要以省級、地市級為重點,以政府出資為主,發展一批經營規範、信譽較好、聚焦主業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融資擔保機構兼併重組,做優做強。 四要加大財政支持,落實對融資擔保機構免徵營業稅和準備金稅前扣除等政策,依法為其開展抵(質)押登記,提供債權保護和追償協助,維護合法權益。 五要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減少或取消盈利要求,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和“三農”擔保貸款的風險容忍度,推動降低擔保業務收費標準。 融資擔保行業作為連接銀企的紐帶,一頭為小微企業提供增信服務,一頭為銀行分擔風險。進一步促進融資擔保業健康發展,發揮金融業進入實體經濟""安全橋""作用,需要政府、擔保機構、銀行、小微企業等共同努力。(李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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