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證降溫 求職鬆綁 門檻不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8-05 07:34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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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再次取消6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以後——
考證降溫 求職鬆綁 門檻不降

    日前,國務院再次取消了6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截至目前,已公佈取消的職業資格達到211項。有人歡呼“這些‘雞肋’證書總算取消了”,也有人擔心“之前辛苦考來的證書是不是就沒用了”。此外,相關行業將以何種標準設定準入門檻?對正值求職季的大學畢業生有何影響?記者進行了調查。

    “雞肋”證書被取消

    減少“不得不”的選項,斬斷考證背後利益鏈,為社會發展減負

    “居然還有這個證!”談到剛被取消的“網絡廣告經紀人”資格證,在南京市經營一家網絡廣告公司的王先生有點驚訝:“我幹這行少説也有十來年了,從沒聽説過這個證。”在他看來,相較于資格證書,個人的實踐經驗和作品更重要。中國電信某分公司負責人力資源管理的林女士也向記者表示,企業在招聘時不會太在乎證書的數量,而是更注重證書的“含金量”以及與相關崗位的匹配程度。“那些被取消的證書有的太瑣細了,我們在崗的員工也沒有被要求去考。”

    正值求職季,儘管招聘方沒有對行業資格證書設置硬性要求,許多在校學生還是絲毫不敢怠慢。“雖然知道它挺雞肋的,但是大家都在考,如果自己不考就會害怕吃虧。”蘇州科技學院的學生小劉告訴記者,除了專業要求,“隨大流”也是考證的重要原因。手裏已經握有會計從業資格證、證券從業資格證、報關員等多張資格證書的她這個暑假沒有選擇回家,而是打算先實習一個月,然後8月底報個培訓班突擊一下,準備參加下學期的外貿英語考試。“幸虧還沒報名,不然幾百塊錢又要打水漂了!”看到自己正在準備的考試出現在最新一批被取消的名單裏,小劉並沒有覺得特別遺憾,“這些證啊,有它沒用,沒它不行。取消了也好,大家都不用折騰了。”

    據了解,現實中,一些資格證也成為借機斂財的工具。比如,企業為獲資質拿工程,每年支付百萬元租用資格證,而一些持證人,並不從事特定職業,卻靠出租資格證牟利,由此還催生了網絡仲介,形成了某種利益鏈。

    “證書的盲目普及形成了行業準入的門檻,行政權力又通過證書進行具體化,面對這種來自政府和企業的雙重規制,考證對大多數人來説就成了一個‘不得不’的選項,這時證書就成為了社會發展的束縛。”南京大學就業創業指導中心主任高新房説。

    行業“鬆綁”機會多

    減少招人時的“誤傷”和用工成本,降低就業創業成本

    除了一些千奇百怪的“奇葩”資格、“雞肋”證書,部分專業要求高、考試難度大卻無法律依據的準入資格考試也一併被取消。福建漳州的謝先生是當地一家自來水公司的財物主管,因為工作業務上經常需要處理稅務方面的問題,他一直想考註冊稅務師。謝先生告訴記者:“註冊稅務師資格證書是入行的必備要件。因為涉稅鑒證業務報告都要由註冊稅務師開具,否則稅務部門不予受理,所以在企業,擁有註冊稅務師的會計很吃香。”但是由於工作忙碌和考試難度較大,謝先生已經考了兩年還是未能通過。

    2014年7月,國務院公佈取消註冊稅務師等11項準入類職業資格。隨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取消註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後續工作的通知》,明確將註冊稅務師職業資格由準入類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這對謝先生來説可是件好事,“財稅本來就不分家,現在涉稅鑒證業務的準入門檻一降低,很多會計就會有‘接單’的機會,大家工作起來更有動力。”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勞動法學者金英傑認為,沒有必要設置過多的門檻,在社會組織發達之後可以交由行業協會自行規範。“勞動權是自由權,取消職業資格認證表明我們更加遵循市場規律,依法行政正在逐步完善。”

    採訪中也有不少業內人士表示,隨著社會分工程度的不斷提高,把這些證書取消掉就是對整個行業進行了“大鬆綁”。“先把大門的門檻降低了,裏面不同房間再根據需要去保留和設置不同的門檻,這樣無論是對企業招人,求職應聘,還是自主創業都更具針對性,減少了企業招人時的‘誤傷’和用工成本,也大大降低了就業創業成本。”高新房説。

    準入門檻不可降

    減少職業資格與嚴格就業準入並不矛盾,但需做好相應配套

    “突然就被取消了,之前辛苦考來的證書是不是就沒用了?”臨近畢業,福建師範大學協和學院的小林因為註冊企業培訓師的事情犯了愁。去年11月,國務院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註冊企業培訓師就在其中之列。“像我們這種普通二本出來的學生本來學歷上就沒有優勢,現在要大四了,已經沒有時間考其他證了,之前考來的證説取消就取消了,我們的損失誰來補償?”對於這突如其來的變化,小林表示不太能理解。

    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理事周長征認為,法律上有“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他們手上的證書還是真實有效的,依據當時的法律規章,還是能證明他們具備相關的能力。”他表示,取消職業資格,對行業可能造成的混亂並不會像人們想象的那麼嚴重,“行業管理有多種形式,職業資格認證只是其中一種。比如會計方面有會計法,精算方面有保險法,稅務方面有稅務徵管法,這些才是基礎。”

    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司長張立新曾經解釋過,“減少職業資格與嚴格執行就業準入兩者並不矛盾,都不可偏廢。”據了解,未來我國將建立清單式、目錄式的職業資格管理方式,納入目錄的職業資格可以開展相關認證活動。同時,做好取消職業資格後的善後工作,研究制定行業協會、學會有序承擔水平評價職業資格認證的具體辦法。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組織與人力資源研究所副教授劉穎提醒,“國家這番清理之後,應該警惕個別領域還出現變相亂收費的現象。建議針對求職單位進行調查,對確需職業資格認證的行業予以規範。”(張璁、林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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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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