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簡政放權向縱深發展
——“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座談會”述要
國家行政學院舉辦的“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座談會”前不久在北京召開。
與會者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大力推進行政體制改革,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放在更突出的位置,深化了對政府職能轉變規律的認識。兩年多來,簡政放權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一些地方、一些領域放權的含金量不高。二是工作推進不協調,主要表現為你放我不放、你改我不改。三是行政審批變相轉移,有的部門或地方政府將相關權力事項轉移給仲介機構等“二政府”,名放實不放。四是下放的行政權力接不住用不好,消減了簡政放權的成效。五是事中事後監管跟不上,有的部門和人員習慣於以批代管、以費代管和以罰代管,而放權後就不知道如何管,新辦法不多,新手段不會。
與會者認為,解決這些問題,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改革,必須做到“放、管、服”三管齊下:首先,進一步明確改革的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先行,整體設計、協調統籌,精準發力、重點突破的原則,按照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要求,緊扣打造“雙引擎”、實現“雙中高”的目標,向縱深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其次,該取消的事項要徹底取消,該下放的事項要堅決下放。取消的事項,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變通;下放的事項,根據地方各級政府的職責來確定下放到哪一級,並注意提升基層政府承接下放事項的能力。再次,既要彌補監管短板,又要做好保留事項的規範管理。一方面,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機制,明確監管職責,充實監管力量,使市場和社會既充滿活力又規範有序。另一方面,規範保留事項的管理。約束自由裁量權,嚴格規範審批流程,壓縮前置審批環節並公開時限,提高行政效率。最後,創新服務方式,提高群眾滿意度。為創業創新提供綜合服務,切實幫助創業者解決難題;創新公共服務發展機制,探索政府與社會合作新方式,撬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供給;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解決好困難群體的就業、社保、教育、醫療等基本民生問題。(柯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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