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1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是保民生、兜底線、促公平的重要舉措。會議決定,由各地對困難殘疾人額外生活支出和重度殘疾人長期照護支出給予補助。 數據顯示,我國目前有8500多萬殘疾人。因此,保障和改善殘疾人民生,讓他們安居樂業,是織嚴織密民生保障網的重要一環,是社會公平正義、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而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於我國殘疾人權益保障來説,是既有面子又有裏子的好事。 具體到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這項舉措來説,還有不少亮點內容。比如,這筆費用的開支不列入城鄉低保家庭收入;此舉措還依靠自願申請、公開透明和應補盡補的原則。這都體現了中央政府對於殘疾人權益保障的良苦用心。 值得説明的是,我國政府歷來重視殘疾人權益保障和民生扶持工作。早在上世紀90年代,我國就通過實施了《殘疾人保障法》,這是我國第一部針對殘疾人權益保護的法律。此後,《殘疾人教育條例》、《殘疾人就業條例》等相關法規相繼頒布實施。去年12月2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曾經確定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殘疾人民生的措施,包括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提升殘疾人就業、推進公共服務、提高殘疾人教育普及率等。以上這些都體現了中央政府對於殘疾人權益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 然而,需要正視的現狀是,我國殘疾人權益保護水平較之於西方福利社會以及殘疾人的客觀生活需求還有一定的差距。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理事長湯小泉甚至直言不諱地説過,“殘疾人社會保障水平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仍然相去甚遠。”更不必諱言的説,在殘疾人這個群體中,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的社會保障更是亟需要提高。 去年8月份發佈《2013年中國殘疾人狀況及小康進程監測報告》顯示,2013年度,城鎮殘疾人家庭人均醫療保健支出是全國城鎮居民家庭人均醫療保健支出的1.6倍;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醫療保健支出是全國農村居民家庭人均醫療保健支出的1.7倍;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生活質量明顯落後。對於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而言,醫療保健的支出應該會更高,甚至會成為整個家庭的沉重負擔;而生活質量也只能會更低。這也進一步説明了針對困難殘疾人發放生活補貼、針對重度殘疾人發放護理補貼的必要性。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階段,如果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做不到位,很可能會成為小康社會的一個短板。因此,兜底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的權益保障,體現了政府的溫度,促進了社會的公平,提高了社會的幸福指數。希望這樣的福利儘快落地,希望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能夠早日領到政府發放的補貼,並用到改善他們的生活中去。(王傳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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