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就“銀稅互動”答記者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22 09:40 來源: 稅務總局網站
【字體: 打印本頁

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有關負責人就“銀稅互動”答記者問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銀稅互動”項目的背景和開展情況? 

  答: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以及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稅務總局積極探索推動納稅信用的建設和應用,努力在全社會樹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的納稅信用價值導向。去年7月,稅務總局發佈納稅信用管理辦法,明確納稅信用評價方式和評價指標。各地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聯合評價出2014年度納稅信用為A級的企業納稅人65.3萬戶。今年2月,稅務總局開始探索在全國推廣“銀稅互動”守信激勵措施。7月,稅務總局與銀監會聯合發佈開展“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活動的通知。到今年8月底,全國商業銀行,通過“稅易貸”、“稅信貸”等産品,共對5.23萬戶守信小微企業發放貸款767億元,受惠企業涉及就業55.16萬人,眾多守信的小微企業從中受益,釋放了誠信納稅的紅利,獲得了企業持續發展所需的資金支持。

  問:據了解稅務總局在7月底與銀監會聯合發佈了開展“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活動的通知,本次為什麼再次選擇與建設銀行簽訂“銀稅互動”合作框架協議?

  答:自今年初稅務總局推廣“銀稅互動”守信激勵措施以來,各省稅務機關就開始積極與當地商業銀行合作。而建設銀行是全國範圍內稅務機關合作最多的商業銀行,其發放貸款客戶數和貸款金額也佔比最多。為此,我們選擇與建設銀行再次簽訂“徵信互認銀稅互動”合作框架協議,約定兩家攜手建立徵信互認機制、納稅信用評級結果共享機制,實現專業優勢互補、信用信息共享,不僅是稅務機關與商業銀行在全國層面開展合作的首次嘗試,也是對各地“銀稅互動”工作的指導和示範,更是對與銀監會聯合發佈通知開展“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活動的貫徹落實。

  問:我們看到本次簽訂的協議在“銀稅互動”基礎上增加了“徵信互認”,請問如何理解“徵信互認”?

  答:本次簽訂的合作框架協議在銀稅互動、共享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信息的基礎上,增加了“徵信互認”的內容,這是我們對聯合通知的一大深化。“徵信互認”要求銀稅雙方在各自的信用評價體系中引入對方的信用評價結果並實行聯動管理。今後,納稅守信企業將得到建設銀行優先提供的小額信用貸款、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等專項信貸資源和信貸支持服務,而企業的納稅失信行為將影響建設銀行對其的信用評價。同時,稅務機關也將把建設銀行的信用評價結果引入納稅信用評價外部參考信息,並根據建設銀行提供的企業納稅賬戶數量等銀行信息,與納稅人基礎稅收管理數據比對,進一步加強管理,優化和完善納稅信用評價。

  問:除信用貸款外,在服務內容方面稅務機關和建設銀行之間還有沒有更深入的合作?

  答:“徵信互認銀稅互動”合作框架協議提出雙方要探索構建銀稅綜合服務格局,今後我們將在自貿區或有條件區域選擇綜合性銀行服務網點配置國稅局、地稅局自助辦稅終端,開通自助辦稅功能,提供“自助辦稅一體化”服務,力求通過稅銀服務資源整合,使納稅人特別是小微企業納稅人的辦稅渠道得到進一步優化。屆時,納稅人到建設銀行網點即可自助完成諸如涉稅查詢、納稅申報、打印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等辦稅事項。今後,我們還將發揮雙方的業務優勢,不斷創新服務産品的內容和形式,積極研究推動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信息在金融領域的增值應用,使更多守信納稅人在銀稅互動合作模式中受益。

  問:請概括一下“徵信互認銀稅互動”將會産生哪些方面的作用?

  答:開展“銀稅互動”,加強“徵信互認”,有利於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增強小微企業活力,推動産業結構優化升級;有利於提高全民誠信納稅意識,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誠信受益,引導納稅遵從;有利於創新社會管理,充分發揮稅務機關的職能作用,將公共資源應用到促發展惠民生領域,破解發展難題,增強發展動力,更好地發揮國家産業政策、金融政策和財稅政策的綜合效應,促進企業、稅務、銀行三方共贏。

責任編輯: 王洋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