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加快雨水蓄排順暢合理利用的海綿城市建設,有效推進新型城鎮化。會議指出,按照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建設雨水自然積存、滲透、凈化的海綿城市,可以修復城市水生態、涵養水資源,增強城市防澇能力,擴大公共産品有效投資,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 海綿城市建設,是保護生態環境、改善民生服務、穩定經濟增長的“三合一”工程,功在當今,利在後代。 一直以來,每到汛期,城市遇雨內澇成為頑症,“城中看海”已成尷尬的景觀:馬路上游泳,大街上捉魚,汽車漂浮水面,小區住宅一夜之間成“海景房”。而乾旱時,城市地下水位又急劇下降,造成水資源短缺,增添了供水壓力。 其主要原因是我國絕大多數城市排水處理都是快排模式,瀝青、水泥為主的地面硬化,使80%以上城市地表喪失雨水吸儲能力。隨著城市面積像“攤大餅”一樣越攤越大,地表硬化對水系統的破壞也越來越大,單靠地下管網排澇已是十分疲勞,城市水土平衡更是難以為繼。而城市建設中為壓縮建設成本,又忽略了地下水生態系統的建設,比如雨污“同流合污”。有的小區物業為了創收,竟將綠化帶平整後建停車位。也有城市領導者在片面的政績觀念裹挾下,光顧築路、蓋樓、建軌道交通,對城市水系統建設這類隱性政績不感興趣。 上述問題可望通過建設海綿城市來解決。所謂海綿城市,是指城市像海綿一樣,國外稱為低影響開發(LID),這是上個世紀90年代末發展起的暴雨管理和面源污染處理技術,旨在通過分散的、小規模的源頭控制來達到對暴雨所産生的徑流和污染的控制,使開發地區儘量接近於自然的水文循環。也就是降雨時能將徑流雨水就地或就近“吸收、存蓄、滲透、凈化”,既可以防止內澇污染,又可以補充地下水,變棄為用,調節水循環,平衡水生態。 目前我國海綿城市尚處於試點階段,在第一批海綿城市試點中,已有16個城市被列入名單。國家將分3年,對名單中的直轄市、省會城市、一般城市每年分別投資6億元、5億元、4億元。 從試點城市的情況來看,海綿城市的技術體系還遠未建立,雖然住建部于2014年10月印發了《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但實踐操作還有待細化。對大部分城市而言,通過先期水文普查,然後利用計算機模擬技術構建數據模型的技術條件還不具備;市政設計、建築設計對海綿城市的設計工作缺乏了解和實踐,甚至還是空白;另外,融資渠道不暢,産業支撐也還沒有創立。 為此,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棚戶區、危房改造和老舊小區更新與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提出不同要求,新老有別,政策表述各異,體現了實事求是、分類指導的科學領導原則,老的著重治澇治污,新的突出強化雨水消納功能。 引人注目的是,會議總結推廣試點經驗,要求採取PPP、政府採購、財政補貼等方式,創新商業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項目建設運營。特別是PPP融資模式,既公私伙伴關係,是為了滿足公共産品和服務要求,在政府和私人部門之間形成一種合作關係的公共項目融資模式,有利於推動海綿城市建設。 而需要強調的是,當前,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要做好頂層設計,將其納入國家綠色發展戰略框架中,打破體制和部門的利益羈絆,綜合考慮各個實施環節,海綿城市才有發展的巨大空間。(蔡恩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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