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實糧食安全責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1-14 07:19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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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農辦副主任韓俊解讀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辦法
    全面落實糧食安全責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辦法》,明確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主體、原則、內容、程序和結果運用等事項,對建立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機製作出全面部署。《辦法》的出臺實施,對推動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有何意義?考核內容包括哪些方面,如何保障落實?本報記者採訪了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

首次以專門文件明確省級人民政府的糧食安全責任考核

韓俊説,這是國務院辦公廳第一次以專門文件明確省級人民政府的糧食安全責任考核,充分表明黨中央、國務院對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重視。

《辦法》明確國務院作為考核主體。考核內容則涵蓋了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承擔的糧食生産、流通、消費等各環節的糧食安全責任,並且進行年度考核。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國家糧食局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考核工作組負責具體實施。考核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國家糧食局,承擔考核日常工作。

“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的重要任務,就是要通過建立並逐步完善考核機制,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的糧食安全意識和責任,推動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全面加強本地區糧食生産、儲備和流通能力建設,真正建立起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省級人民政府對糧食生産、流通和安全全面負責的體制。”韓俊説。

更突出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可操作性

韓俊説,早在1994年國務院就提出,我國糧食管理實行中央統一領導、地方分級負責的體制,並首次明確實行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領導負責制,隨後又出臺了一系列文件強調落實好這項制度。

這次國務院出臺《辦法》,明確了監督考核機制的考核主體、考核辦法、考核程序,更加突出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可操作性。

在監督考核機制上更嚴格、更嚴肅。《辦法》明確,考核結果要交由中央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對於考核結果不合格的,要在考核結果通報後一個月內,向國務院作出書面報告,提出整改措施與時限;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有關部門約談該省(區、市)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必要時由國務院領導同志約談該省(區、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對因不履行職責、存在重大工作失誤等對糧食市場及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更加突出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可操作性。《辦法》明確,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全面監督與重點考核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估相結合。考核工作由發改委、農業部、糧食局牽頭,有關部門既分工負責、又密切配合,既結合各部門日常工作對省級人民政府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又共同對重點內容進行考核評分。

為增強考核工作的科學性,《辦法》針對糧食主産區和非主産區的不同特點,分別確定了考核指標的分值權重,還對有關糧食工作的指導性目標和引導性要求明確了定性評估方式。

對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重點事項進行全面考核

韓俊説,糧食安全是實現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石。解決好13億人的吃飯問題,始終是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在我國資源約束日益加大、國際市場對國內糧食市場影響日益加深的情況下,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是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必然選擇。

根據《辦法》,考核內容包括增強糧食可持續生産能力、保護種糧積極性、增強地方糧食儲備能力、保障糧食市場供應、確保糧食質量安全和落實保障措施等6個方面。

增強糧食可持續生産能力是考核指標體系中分值比重最高的一項,考核內容包括確保耕地面積基本穩定、質量不下降,糧食生産穩定發展,糧食可持續生産能力不斷增強。重點考核事項包括保護耕地和提高糧食生産能力。

保護種糧積極性方面,考核內容包括財政對扶持糧食生産和流通的投入合理增長,提高種糧比較收益,落實糧食收購政策,不出現賣糧難。重點考核事項包括落實和完善糧食扶持政策、抓好糧食收購。

增強地方糧食儲備能力方面,考核內容包括落實地方糧食儲備,增強糧食倉儲能力,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地方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安全。重點考核事項包括加強糧食倉儲物流設施建設和管理、管好地方糧食儲備。

保障糧食市場供應方面,考核內容包括完善糧食調控和監管體系,保障糧食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不出現脫銷斷檔,維護糧食市場秩序;完善糧食應急保障體系,及時處置突發事件,確保糧食應急供應。重點考核事項包括保障糧食市場供應、完善區域糧食市場調控機制、加強糧情監測預警、培育發展新型糧食市場主體。

確保糧食質量安全方面,考核內容包括加強耕地污染防治,提高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能力和超標糧食處置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重點考核事項包括加強源頭治理、健全糧食質量安全監管保障體系。

落實保障措施方面,考核內容包括按照保障糧食安全的要求,落實農業、糧食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任務,確保責任落實、人員落實。重點考核事項包括加強糧食風險基金管理和落實工作責任。(記者 杜海濤)

責任編輯: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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