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加速建設誠信中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1-26 10:5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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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1月26日電(記者 劉懷丕、王凱蕾)上海市近日公佈的信用體系建設典型案例顯示,有人由於信用狀況中“存在法院生效判決未執行記錄”,沒有通過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核。對當事人而言,這樣的代價可謂值得銘記終生。對公眾而言,也應因此吸取教訓,加倍重視自己平日裏的信用積累。

    隨著城鎮化推進,我國正從“鄉土中國”的熟人社會向“城市中國”的陌生人社會轉變。社會轉型期,不執行法院判決以及商業欺詐、制假售假、偷逃騙稅等不守信行為時有出現,反映出信用體系建設亟待加強。

    國務院下發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提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直接作用於各個社會主體信用行為,是社會信用體系運行的核心機制。這意味著要靠制度、靠懲戒來保障社會信用體系運行。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先後出臺規定,完善失信懲戒機制,嚴懲失信行為。例如,江蘇和廣西等地都已規定失信者不能報考公務員。

    市場經濟本質是信用經濟。就在本月,發改委等38個部門聯合簽署一份失信企業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形成覆蓋30多個領域的90多項懲戒措施。由此可見,信用體系建設正在逐步完善,並在社會治理中發揮出越來越大的作用。公民和市場主體應充分認識到,中國必將加速邁入誠信社會的門檻。在誠信社會中,誠實守信能降低交易成本,失信違約將處處受限、得不償失。

    最新數據顯示,央行徵信系統已收錄8.7億自然人的信用數據。對公民個人來説,要清醒認識到大數據時代,失信不是沒人管,而是管理更嚴格、更精準。一旦形成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自己的生活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因此,每個公民都應不斷提高誠信意識,從現在做起,重視、珍惜、愛護自己的信用記錄,自覺用誠信標尺約束自身行為。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誠信中國建設正在提速。只要在法治的框架下充分發揮失信懲戒這把利劍的作用,讓守信者順利前行,讓失信者寸步難行,就能不斷提升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推動社會治理邁上新臺階。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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