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業教育不是讓每個學生都去創業 今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創新創業教育成為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一個新熱點。但在創新創業教育熱中也存在一些模糊認識,比如,有人以為加強創新創業教育是要讓人人都成為創業者,有人以為開展創新創業教育就是在高校開設幾門相關課程。這是對創新創業教育缺乏深入了解、理性認識的表現。 從1947年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開設創業課程至今,創新創業教育在國外已有半個多世紀的歷史。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美國、英國、日本等國家以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等國際組織的推動下,創新創業教育成為一種世界性的教育改革趨勢。在國外,創新教育和創業教育是兩個既相互聯絡但又有明確區分的概念。我國則將創新看作創業的基礎和核心,把創新教育與創業教育相融合,提出了創新創業教育的概念。近年來,我國創新創業教育發展比較迅速,正在成為我國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和趨勢。 那麼,創新創業教育是為了使人人都成為創業者嗎?當然不是。創業教育專家布羅克豪斯認為:“教一個人成為創業者,就如同教一個人成為藝術家一樣。我們不能使他成為另一個梵高,但是我們卻可以教給他色彩、構圖等成為藝術家必備的技能。同樣,我們不能使他成為另一個布朗森,但是成為一個成功的創業者所必需的技能、創造力等卻能通過創業教育而得到提升。”我國高校開展創新創業教育,目的不是使每個學生都去創業,更重要的是培養學生的創業精神和創業能力。國外有研究表明,創新創業教育不但可以提高學生的就業能力,而且可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工資收入。 既然創新創業教育主要培養的是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那麼,它就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應貫穿于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等各階段,而不能指望在高等教育階段畢其功於一役。從國際看,英國、法國、日本、印度等國家都非常重視中小學階段的創業教育,重視從孩提時代就培養學生的領導能力、溝通能力、商業和經濟意識等。可見,我國不僅應開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而且應實行系統化的創新創業教育,把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于各級各類教育之中,並對不同階段、不同類型學校的創新創業教育進行分工,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創新創業教育。 還應認識到,創新創業教育可以通過課程來實施,應建立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建設依次遞進、有機銜接、科學合理的創新創業教育專門課程群。但是,僅有課程是不夠的。把創新創業教育落到實處,還應探索多樣化的創新創業教育模式,開展豐富多彩的創新創業教育活動。創新創業教育課程既應是建立在學科基礎上的學科課程,也應是建立在實踐基礎上的活動課程。創新創業教育的實踐性決定了它不僅僅是學校的事情,還需要得到全社會的支持。推進創新創業教育,高校作為最重要的主體,應加強專業實驗室、虛擬倣真實驗室、創業實驗室和訓練中心建設,促進實驗教學平臺共享。同時,創新創業教育離不開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特別是産業界的支持。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政策支持,鼓勵企業和高校聯合建設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創業示範基地、科技創業實習基地和職業院校實訓基地等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平臺,鼓勵各種科技創新資源向在校學生開放,鼓勵教師與産業界技術人才雙向流動,鼓勵社會資金以多種形式支持創新創業教育活動和大學生自主創業。(劉寶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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