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別讓P2P監管“紅線”變“虛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2-31 11: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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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31日電(記者姜琳、李延霞)快速發展的的P2P將明確“遊戲規則”。多部委聯合製定的《網絡借貸信息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近日一經發佈,就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公眾在為監管發力“點讚”的同時,更期待辦法設置的12條“紅線”能真正“帶電”,讓從業者不敢碰、不敢踩,成為保護投資者的利器。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近年來,由於缺乏必要的規則和監管,不少網貸機構遊走于灰色地帶,借用網絡概念“包裝”,實際從事吸收公眾存款之類的活動。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5年11月末,全國問題平臺數量1000多家,約佔全行業機構總數的30%。標的造假、吹噓高息、卷款“跑路”等問題屢屢發生,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

此次辦法針對網貸平臺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12項禁止性行為,既可以為行業營造良好競爭環境,又能給廣大用戶提供一個更為安全的投資環境,積極意義不言而喻。但規矩能否發揮作用,關鍵還看能否落實。否則,“紅線”難免會變成“虛線”。

比如對平臺“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拆分項目期限”等關鍵要求,真正落實在監管上難度可不小。這些操作往往都在後臺進行,必須由專業人士對資金劃轉仔細分析方可辨識,僅從表面很難看出問題。辦法明確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承擔轄內網貸機構的監管職能,然而目前各地監管水平高低不一,辦法實施後是不是會使問題網貸平臺轉移至監管能力較弱的地區,恐怕還需要監管部門細微考量。

金融監管機構和P2P平臺並非簡單的“貓捉老鼠”遊戲。從地方政府到相關監管部門,從平臺自身的業務水平到公眾的投資觀念,P2P市場的完善規範仍有很長的路要走。在一個月徵求意見的過程中,期待有關部門多聽民意、多納民智,在保障監管有效性方面不斷完善,從而真正拉起一條防風險的帶電“紅線”。

責任編輯: 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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