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協調發展的思路隨處可見。城鄉協調、區域協調、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協調被多次提及,也引發了兩會代表、委員們的廣泛關注。 作為城鄉協調的重要內容,“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也被擺在了更加緊迫的位置。在城鎮化的過程中,“以人為核心”如何破題,筆者以為,還要從以下三個方面發力。 首先,要堅持較高的規划水平、建設水平和管理水平。城鎮化,不是簡單的造城,必須要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歷史文化氛圍、人民群眾需求密切結合起來。要避免走“千鎮一面”的老路,要讓市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與此同時,城鎮化規劃、建設、管理決不能拍腦袋,城鎮規模也要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 其次,要為新增城鎮化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曾幾何時,一些地方出現“農民進了城,政策進不了城”的現象,嚴重影響了城鎮化的質量和可持續發展。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一方面,要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並與城鎮居民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另一方面,要實施居住證制度,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只有這樣,才能讓新增城鎮人口“進得來、住得下、活得好”。 最後,還需要保持城鎮發展的活力。要依託當地優勢資源,因地制宜發展相應産業,讓更多農民從中獲益。 推進城鎮化,核心是人的城鎮化,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農民。這是城鎮化的出發點,也是落腳點。(姜天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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