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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並舉促政策落實、項目落地

2016-07-28 07: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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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27日電(記者 高敬、董峻)2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抓緊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堅決糾正簡政放權“不願”、懶政等行為,嚴查違規收費,減輕企業負擔,打破部門利益,整合統籌財政資金,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加快推動重大項目建設,更好發揮政策效應。

中央的重大政策能否落實到位?重大建設項目能否順利推進?財政專項資金能否發揮應有的效益?

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了關於地方和部門推進重大項目落地審計情況彙報,指出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等改革,著力推動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取得積極成效。但審計也發現存在措施不到位、資金沉澱、部分項目推進慢等問題。

一邊是項目急需資金“解渴”,一邊是大量資金趴在賬上“睡大覺”。專家指出,對實體經濟來説,財政資金或政府投資基金的資金到位了,還要落實到具體項目或企業中,才是真正發揮出以杠桿作用拉動民間投資的效果。審計發現的資金沉澱,重大項目推進滯後,就代表資金未能有效落實到具體項目和企業,也沒有投入實體經濟去撬動民間投資,這不僅影響中央穩增長等一系列政策落地,更會影響到實體經濟的發展。

究其原因,業內人士分析,影響財政資金統籌盤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資金來源渠道多,分配中碎片化、部門化、司處化現象比較突出,以及一些專項“小、散”的問題,在源頭上限制了財政資金整合;一些現行制度規章與統籌使用財政存量資金的政策要求沒有及時銜接,基層往往難以突破這些規定進行有效整合,造成“不能作為”;基層“三不敢”,即怕失去專項支持,怕得罪專項主管部門,怕影響專項考核、業績等不敢整合。

專家建議,在盤活財政資金方面,要在深化跨部門專項清理,從源頭上落實財政資金統籌使用要求,加快相關配套制度建設的同時,更要注重健全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對以各種藉口推諉、阻礙盤活統籌資金等行為,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責任,並追究本級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對此,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要抓好重大政策落實、重大項目落地,獎懲並舉,對主動作為、工作有力的予以通報表揚,依規將沉澱兩年以上的資金收回並調整使用到積極幹事創業的地方去,對不作為、慢作為的堅決問責。

同時,一些政府部門顧及部門利益,對手中的權力“不願”放手,存在簡政放權不到位、違規收費、懶政等問題,增加企業負擔,成為政策落實、項目落地的“攔路虎”,導致一些重大項目實施推進緩慢,有的項目嚴重超期,還有一些項目審批層層過關,影響推進效率。這些都會對當前實體經濟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專家提出,要把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對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實行追責問責。以完善的獎懲機制,促進重大政策落實,重大項目落地,發揮政策效應,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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